(5) 高山生态度假区

  【发展思路】:以“高山度假”为主题,抢抓温义高速建设机遇,充分利用该区域“高山气候”、“森林资源”、“水利设施”等资源优势,以建设“抽水蓄能电站”“大洋山国家级旅游度假区”为契机,以蛟龙大峡谷景区、大洋山景区为核心资源,建设一批高端度假民宿,重点发展以森林康养、水库观光、避暑度假、森林探险、高山滑雪等为主的旅游项目。

  【重点项目】:大洋山国家级旅游度假区项目、大洋山野外拓展基地建设项目。

  4. 多点:旅游集散中心、游客中心、公共文体场馆、星级酒店

  (1) 旅游集散中心

  【发展思路】:结合缙云西站和客运中心,打造集业务接待、旅游咨询、集散换乘、医疗、餐饮、住宿、娱乐、休闲购物等功能于一体的旅游集散中心。

  (2) 游客中心

  【发展思路】:坚持多元化、功能化、人性化原则,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优化提升重点景区游客中心,新建热点景区游客中心,提升全县旅游接待能力。

  【重点项目】:仙都景区、河阳古民居和黄龙景区等重点景区游客中心提升项目,石头村等热点景区的游客中心新建项目。

  (3) 公共文体场馆

  【发展思路】:通过新建文体中心,加强公共文化场馆和体育场馆建设,改变缙云县体育基础设施缺乏的困境,满足全县人民和游客对文化、体育设施的需求。同时完善缙云县文化馆、县博物馆、图书馆,新建非遗展示体验馆,促进缙云县文化挖掘和文化展示,进一步提升缙云文化氛围。

  【重点项目】:缙云县文体中心项目、缙云县非遗展示体验馆建设项目及乡村戏苑改造提升工程。

  (4) 星级酒店

  【发展思路】:加快推进现有2家五星级酒店、2家4星级酒店建设进程,谋划建设多家三星级酒店,以高星级酒店为引领,带动缙云住宿业发展。

  【重点项目】:仙都星级酒店建设项目、壶镇星级宾馆项目。

  五、大幅提升文化软实力,高品质建设文化名县

  积极践行国家“文化强国”战略,充分发挥缙云县文化资源优势和中国民间戏曲文化之乡优势,弘扬浙西南革命精神,推动文化和旅游、体育深度融合,打造具有缙云特色的文旅金名片。

  (一)推进文化基因解码进程

  加强文化基因挖掘。深入挖掘黄帝文化、婺剧文化、石头文化、诗路文化、胡公文化、耕读文化等特色文化资源,加强文化研究,梳理重点文化元素,形成文化基因清单,对文化基因进行解码评价,绘制缙云特色文化基因解码图谱,建立文化基因库。

  探索文旅ip建设。立足“黄帝缙云•人间仙都”总体定位,提升轩辕黄帝祭祀规格,扩大“北陵南祠”和“三地共祭”影响力和知名度。挖掘提炼以黄帝文化、婺剧文化、石头文化等文化为核心的地方特色文化元素,塑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文化标识,打造文旅ip,并将文旅ip融入旅游演艺、主题公园、主题酒店、博物馆、文化节庆、旅游商品中,创新推进文化有形化,将文旅ip融入城市品牌建设。

  推动文化基因向旅游资源转化。以文化基因解码成果为依托,深入挖掘、整合全县旅游资源,形成文旅品牌集群,推动更多文化资源转化为旅游产品,做好“文化旅游化”文章。“十四五”期间规划一批旅游景区,创作一批精品文艺作品,打造一批文创产品,培育一批主题民宿,设计一批精品旅游线路,形成文化基因转化利用长效机制。

  (二)加强文化遗产传承保护

  加强文物保护体系建设。着力提升文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使文物依法保护水平、文物安全监管水平、文物活化利用水平全面提升。同时积极开展对不可移动的文保建筑的修缮工作,进一步完善文化遗产管理制度,积极开展文保单位项目申报,推动文物考古工作发展。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以《丽水市革命遗址保护条例》发布为契机,全面开展革命文物资源梳理、价值挖掘、保护修缮、展示设施建设和环境整治项目,并通过串点成线,构建红色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示范点和红色旅游线路。着力完善文物安全防护监管工作,不断强化文物安全监管与文化市场监察,确保文物市场健康可持续发展。

  扎实推进场馆事业发展。增强博物馆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博物馆的现代化水平,创新博物馆、李震坚艺术馆陈列布局,更新陈列内容。加强博物馆展览项目交流活动,促进文物藏品的交流共享。加强博物馆藏品管理和研究工作,持续推进馆藏文物鉴定、修复和建档工作,使文物藏品档案数字化达到90%以上。鼓励博物馆分馆建设,积极鼓励、支持民办博物馆建设,提升民办博物馆的管理能力和服务能力。加快推进非遗展示体验馆建设进程,为缙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提供重要窗口。

  奋力开展非遗保护工作。加强非遗体系建设,完善非遗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对3个国家级、19个省级、44个市级非遗项目的深入挖掘与保护,做精非遗文化的活态演绎,做强非遗文化的产品转换,做优非遗文化品牌,提升非遗文化的社会价值和市场价值。继续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进展馆”、“进校园”、“进礼堂”、“进景区”等活动,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传承。加强缙云剪纸、根雕、木雕等艺术传承培训和展示交流,推进缙云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发展。

  (三)推动文艺精品创作繁荣

  鼓励文艺精品项目申报。积极推动具有缙云鲜明特色和社会影响力的文化精品项目开展省、市、县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申报的文艺精品项目应聚焦缙云文化高质量发展,以黄帝文化、婺剧文化、石头文化、耕读文化、影视文化、红色文化等文化为代表,群众认可度高或能够产生良好社会效益。按照“属地申报、不得重复”原则,采取逐级汇总审核上报、各乡镇负责属地文艺精品项目的组织申报,县文联负责县直单位(团体)和个人文艺精品项目的组织申报。

  鼓励惠民艺术精品创作。完善激励机制,鼓励支持小说、诗歌、散文、影视文学等文学类,戏曲、话剧、歌舞剧、舞台剧等戏剧类,电影、动画电影、电视剧、纪录片等影视剧类,歌曲、舞蹈、美术、摄影、杂技、民间艺术等艺术类精品创作。提高农村文化礼堂利用效率,依托“百场演出、千场电影、万册图书”文化惠民工程,组织开展文艺精品巡演,丰富基层群众文化生活。“十四五”期间力争创作1-2个文艺精品。继续加强“五个一”工程奖作品研讨创作工作,力争“十四五”期间在省内外重大艺术评比及国家艺术基金项目申报中取得优异成绩。

  鼓励戏曲艺术传承创新。健全缙云戏曲艺术保护传承工作,构建分级管理、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工作机制,形成有利于地方戏曲活起来、传下来、出精品、出名家的良好环境。推进缙云戏曲艺术的活态转化,加强缙云婺剧和其他剧种的传承创新,积极鼓励民营婺剧演出团体参加政府采购的送戏下乡项目和政府主办的重大节庆文化活动,开发婺剧脸谱、婺剧剪纸、婺剧音像制品等产品,丰富婺剧传承形式。加强戏曲传承人才的挖掘与培育,鼓励支持民间戏曲团体发展,促进民间戏曲的长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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