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空间趋窄。环境空气质量方面。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发展,移动源污染呈上升趋势,臭氧浓度居高不下,内生污染源管控的难度和边际成本不断增加,秋冬季受输入性污染源及皖南地区气象条件影响较大,环境空气质量在不同年度、不同季节波动较大。水环境质量方面。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河湖连通能力不强,部分河道枯水期生态流量过低,自净能力差。受过冬候鸟排放的畜禽粪便影响,极易造成冬季升金湖中心点断面总磷指标超标。土壤环境质量方面。全市土壤污染防治基础还比较薄弱,土壤污染状况详查覆盖面不广,土壤污染治理试点工作仍限于部分安全类农用地,土壤环境监管能力有待提升。
2.环境污染结构性矛盾较为突出。我市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总体上尚未得到根本缓解和改变,产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偏煤、道路结构以公路为主,污染排放强度在一定时期内仍将处于高位运行状态,在产业结构调整基本到位、污染物减排措施用尽的情况下,污染物总量持续削减压力增大,重点减排工程特别是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工程项目支撑不足。
3.生态环境风险隐患依然存在。全市6个省级以上工业园区中有5个工业园区布局在长江沿线,布局性、结构性环境风险隐患成为制约区域生态环境安全的主要因素,矿山(尾矿库)、化工、船舶制造等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未得到根本消除。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建设管理不够规范,农业面源污染管控难度大。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生态系统的稳定性还不够强。
(三)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十四五”时期,我市生态环境保护迎来了更多的发展机遇。一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顶层设计不断完善,碳达峰碳中和战略、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等重大战略叠加,为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带来一系列政策“红利”;二是我市始终坚持“生态立市”战略,市第五次党代会锚定打造“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示范区”的目标,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全领域、全方位,有利于补齐各类生态短板和不足,提高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水平。三是我市生态资源优越,生态优势与发展优势之间相互转化的动能强劲,经济高质量发展势必“反哺”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为推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系统性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奠定良好的基础。
在迎来诸多机遇的同时,必须看到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依然较为严峻。一是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大的传统产业在我市产业结构中占比依然较高,在新冠疫情冲击全球经济的大背景下,经济复苏进程中部分污染物排放量大的行业回暖较快,如何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环境保护的关系,缓解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质量控制的矛盾,成为我市“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重要问题。二是局部区域环境承压较大,全市国土空间布局不均匀,山地、水域等不适宜开发建设用地面积较大,城市建成区和沿江区域环境承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对标建设现代化“三优池州”的目标要求仍有差距,农业面源、污水垃圾、城乡公共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新增污染物控制等问题依然突出,绿色生产生活方式还未根本形成,生态环境治理体系还存在碎片化、分散化、部门化现象。
总体判断,“十四五”及今后一段时期,我市进入高质量跨越赶超的战略机遇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并存,必须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切实增强机遇意识和风险意识,加快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推进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届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入实施“双碳战略”,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以全面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统筹推进“提气降碳强生态,增水固土防风险”,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战,协同推进减污降碳,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整体治理,更加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加强生态环境系统修复,严密防控生态环境风险,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建设现代化“三优池州”贡献力量。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生态优先,推动绿色发展。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立足我市自然条件和资源禀赋,发挥好生态环境对经济发展的优化促进作用,处理好资源、环境、经济、社会与健康之间的关系,大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和低碳发展,积极倡导绿色低碳的生产、消费模式和生活方式。
2.坚持质量核心,树牢底线思维。从区域生态系统的整体性出发,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守住“环境质量只能变好、不能变差”的底线,严守生态红线,不断优化国土空间格局,加快推进“三线一单”落实落地。
3.坚持稳中求进,深化治污成效。保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的工作基调,巩固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成果,不断提升工作质效。对症解决主要矛盾和深层次问题,集中攻克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加强生态保护修复与环境治理,推动污染防治在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关键指标上实现新突破。
4.坚持多元共治,健全体制机制。落实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责任,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引导公众有效参与到环境决策、环境治理和环境监督过程中来,营造全社会共同推进环境治理的良好氛围。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改革举措,逐步健全完善各项体制机制,形成导向清晰、决策科学、执行有力、激励有效、多元参与、良性互动的环境治理体系。
(三)规划目标
1.总体目标。
到2025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基础上,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绿色低碳发展和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显著增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全面提升,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辐射环境质量水平保持良好,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健全高效,初步建立现代化生态环境治理体系。
展望2035年,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质量根本好转,总体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基本实现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具体指标。
我市“十四五”生态环境指标体系包含环境治理、应对气候变化、环境风险防控、生态保护等4大类15项指标。
池州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主要指标
指标 2020年实际值 2025年目标 指标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