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元县乡村振兴战略暨农业农村“十四五”规划

  第一部分 战略规划

  第一章 规划总则

  一、规划背景

  根据中央政府、浙江省和丽水市的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和“十四五”规划编制任务,特编制本规划。

  二、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庆元县所辖行政区域内的16个乡镇(黄田镇、竹口镇、荷地镇、左溪镇、百山祖镇、贤良镇、五大堡乡、岭头乡、张村乡、淤上乡、安南乡、隆宫乡、举水乡、龙溪乡、江根乡、官塘乡)和3个街道(濛洲街道、松源街道、屏都街道),共192个行政村。

  三、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21-2025年。

  四、规划原则

  1、坚持党管农村原则;

  2、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原则;

  3、坚持高质量发展原则;

  4、坚持全面发展原则;

  5、坚持融合发展原则;

  6、坚持特质发展原则;

  7、坚持生态底线、耕地底线、农民利益底线原则。

  五、规划依据

  (一)国家法规、政策文件和规划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

  4. 《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

  5.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

  6. 《国务院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2号);

  7. 《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2019年6月);

  8.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 ( 2019年6月) ;

  9. 《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 2019年5月) ;

  10.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发〔2015〕12号);

  11.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3号);

  12.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2019年);

  13. 《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2019年9月);

  14.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

  15.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

  16.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2020年10月29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

  (二)省、市、县政策文件和规划

  1. 《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制定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

  2. 《浙江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2018年);

  3. 《浙江省深化“千万工程”建设新时代美丽乡村行动计划(2021-2025年)》;

  4. 《浙江省高水平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

  5. 《关于新时代支持浙西南等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实施意见》;

  6. 《浙江省山区26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5年)》;

  7. 《中共丽水市委关于制定丽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

  8. 《丽水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2019年);

  9. 《庆元县域总体规划(2007-2020年)》(2012年);

  10. 《庆元县县域乡村建设规划(2018-2035年)》(2018年);

  11. 《庆元县高水平建设“四好农村路”助推乡村振兴战略三年(2018-2020)行动计划》(2018年) ;

  12. 《庆元县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7-2025 年)》(2017年) ;

  13. 《庆元县金融助推乡村振兴工程实施方案(2018年-2022年) (讨论稿)》(2018年);

  14. 《庆元县竹产业“百亿”行动计划(2016-2020年)》(2016年);

  15. 《庆元县农业绿色发展示范先行创建工程实施方案(2018-2022年)》(2018年);

  16. 《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工程建设实施规划方案(2018-2022年)》(2018年);

  17. 《庆元县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工程实施方案》(2018年);

  18. 《庆元县 “人才引领乡村振兴”实施方案》(2018年);

  19. 《庆元县乡贤回归工程实施方案》(2018年)

  20. 《庆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元县甜桔柚产业发展扶持政策五年计划(2019-2023年)的通知》(庆政办发〔2019〕54号);

  21. 《庆元县中药材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2021年);

  22. 《庆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度庆元县绿色农业产业发展扶持政策若干意见的通知》(2019〕;

  23. 《庆元县甜桔柚产业发展规划(2019-2023年)》;

  24. 《百山祖国家公园总体规划》(2019-2025年);

  25. 《庆元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定稿)》;

  26. 《庆元县“十四五”食用菌产业发展规划》。

  第二章 发展定位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两山”理念为引领,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坚守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战略地位,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以及省委“‘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工作主线和市委“以‘丽水之干’担纲‘丽水之赞’”工作要求,深入实施“生态立县、产业富县、开放兴县”的发展战略,大力传承和弘扬“庆元精神”,建设美丽“大花园”,勇争最美“花骨朵”。

  以“中国生态环境第一县”为核心竞争力,以康养产业发展为导向,空间优化为手段,社会发展为支撑,统筹推进产业振兴、生态振兴、文化振兴、组织振兴和共同富裕,力争将庆元县打造成为绿色经济高质量、生态环境高颜值、地域文化高文明、乡村善治高水平、人民生活高品质的新时代乡村振兴“庆元样板” ,争当全市建设乡村振兴示范区中的排头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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