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云和县编制了《云和县城镇住房保障“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为后续住房保障工作开展进行了很好的项目前期谋划。“十三五”期间,云和县修订《云和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修订)》(云政办发〔2018〕138号);出台并实施《关于调整2020年云和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标准和完善有关政策的通知》(云建设〔2020〕50号),建立比较完善的住房保障政策管理体系,为住房保障工作的推进提供有力保障。同时云和县还编制了《云和县城市改造(棚改)行动方案》,出台并实施《云和县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实施细则》、《云和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等较为详细的棚户区改造相关政策以及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基本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棚户区改造类住房保障政策体系,为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工作进行良好的前期谋划,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撑。

  (四)公共租赁住房发展现状及成效

  公共租赁住房发展是城镇住房保障的重要内容,有利于促进租赁市场发展,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解决城市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过渡租住住房困难问题,优化创业环境,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平稳发展。

  云和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在“十二五”期间取得了阶段性成就,政府投资公共租赁住房保有量增至486套(含人才公寓36套)。其中:通过政府集中新建的有318套:普光小区保障房2幢96套,凤凰山路11号保障房2幢108套,象山保障房2幢114套;通过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配建的九和保障房2幢168套。在“十二五”末全部投入使用,为云和县“十三五”期间公共租赁住房补齐实物配租保障方面存在的短板。

  “十三五”期间,云和县保障性住房保障情况见附表2-1、附表2-2、附表2-3。

  1.保障规模持续扩大,继续落实低保、低收入群体的住房保障

  “十三五”期间,云和县基本完成对城镇低保家庭和城镇低收入家庭做到“应保尽保”的保障目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实现“从无到有”的转变,积极推进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的保障。“十三五”期间,通过实物配租方式新增保障323户,受益802人;货币补贴方式新增保障53户,受益135人;共计新增保障376户,受益937人,其中货币补贴方式的受益人数占比14.41%。截止2020年末累计保障743户,受益1846人,较2015年末保障人数增长了103.08%。(见图1-1、图1-2)

  2.保障覆盖面逐步扩大,保障对象分类体系更加全面

  “十三五”期间,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覆盖面逐步扩大,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实现“从无到有”的转变,积极推进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的保障。此外,将60岁以上老人、残疾人、公交司机、环卫工人等特殊群体进行重点保障。(见图1-3)

  3.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十三五”期间,云和县完成了浙江省住房保障统一管理系统建设,基本完成已保障家庭的数据录入工作,与浙里办app、浙江政务服务网等实现数据共享。此外,根据省建设厅、民政厅、国土资源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住房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的意见》(浙建〔2017〕11号)要求,以及机构职能调整和实际工作中存在的情况等原因,对《云和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云政办发〔2015〕129号)中部分条款进行了修改,优化申请环节、简化审核流程,有效提升住房保障工作服务水平。

  为积极响应《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住房困难群众探访关爱实施精准保障的通知》,云和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部门主动对接民政部门,对现有中心城区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社会救助家庭住房情况进行全面细致排摸,主动保障社会救助群体。

  (四)棚户区改造发展现状及成效

  棚户区改造是重大民生工程和重大发展工程,对改善住房困难家庭居住条件、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实现经济稳定增长,都具有重要作用。“十三五”期间,云和县棚户区改造建设取得了阶段性的成就。

  1.棚户区改造工作持续进行

  “十三五”期间,云和县政府积极推动棚户区改造工作,共征收了后交线沿溪路地块,下前溪、大庆寺一期区块,大庆寺二期区块、大庆寺三期区块,老豆腐厂,南门东区块,白水区块等八个地块,共征收建筑面积13.85万㎡,共497户。通过棚户区改造,大大改善了云和县的城市环境,大量群众受益。

  表1云和县十三五期间征收(收购)项目表

  (单位:户、人、万平方米)

  序号 项目名称 征收时间 户数 人数 建筑面积(征收)

  1 后交线改造、沿溪路改造等项目 2016 5 18 0.06

  2 云和县城市改造(棚改)d区块下前溪 2019 53 186 0.75

  3 云和县城市改造(棚改)a区块大庆寺(一期) 2019 35 123 0.58

  4 云和县城市改造(棚改)大庆寺二期区块项目 2020 56 196 0.47

  5 大庆寺区块三期 2020 179 627 6.8

  6 老豆腐厂 2020 57 200 0.51

  7 南门东区块 2020 66 231 3.2

  8 白水区块 2020 46 161 1.48

  2.安置工作基本到位

  “十三五”期间,云和县共计开工380套,竣工112套,主要开工项目有云和县城东路53省道城南区块安置区8#楼工程、城南区块安置房项目、云和县沿溪路及南侧地块(农技站区块综合改造)等3个项目。2017年,云和县城东路53省道城南区块安置区8#楼工程竣工40套;2020年,城南区块安置房项目竣工72套;云和县沿溪路及南侧地块(农技站区块综合改造)预计2022年完工。

  表2“十三五”时期棚改安置住房建设项目表

  (单位:万平方米、套)

  序号 项目名称 用地面积 建筑面积 房屋套数 开工时间 竣工时间

  1 云和县城东路53省道城南区块安置区8#楼工程 0.23 0.46 40 2016 2017

  2 城南区块安置房项目 0.8 0.79 72 2018 2020

  3 云和县沿溪路及南侧地块(农技站区块综合改造) 1.38 3.26 268 2019 2022

  3.民生工作得到发展

  棚改工程是一项“惠民工程”。“十三五”期间,通过棚户区改造,云和县广大棚户区居民居住条件得到彻底改变,享受到了转型发展的成果,精神面貌焕然一新,消除了多年的不平衡心理,同时有效的调整了城市住房供应结构,社会分配结构,城市基础设施结构,城市就业结构和城市产业经济结构,促进了民生发展。

  4.城市面貌得到改善

  大面积棚户区的存在,不仅造成了城市环境脏乱差,且城市基础设施不配套,与城市整体形象、文明档次极不协调,导致城市的面貌难有大的改观。“十三五”期间,云和县通过城市棚户区改造,优化了居住环境,并推动了城市基础设施的完善,城市环境大有改观,城市功能得到了完善,城市品位显著提升。

  5.改革工作阳光规范

  “十三五”期间,云和县积极推行棚改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工作。在征收过程中阳光操作,坚决杜绝不公平现象发生。在房屋征收活动中实行信息公开,将房屋征收中涉及补偿安置等相关信息,在规定范围内公开并积极接受监督的行为,有效的解决了社会矛盾,保障了居民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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