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泽县就业促进“十四五”规划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也是经济发展最基本的支撑。“十四五”时期,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重要基础,对于加快建设邯邢东部重要节点城市具有重大意义。本规划依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就业促进“十四五”规划的通知》(冀政字〔2021〕58号)、市政府《关于印发邯郸市就业促进“十四五”规划的通知》(邯政字〔2022〕8号)和鸡泽实际,提出“十四五”时期我县促进就业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是推动全县就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指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十次和县委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坚持市场主导,聚焦重点群体,以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为主要目标,完善政策体系,强化培训服务,注重权益保障,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容量,努力提高就业质量,着力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切实防范和有效化解规模性失业风险,不断增进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县实现城镇新增就业2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6%左右,保持全县就业形势总体稳定。

  三、重点任务

  (一)优化经济结构,扩大就业容量。

  1.坚持就业优先战略,扩大容量促就业。健全就业影响评估机制,提升重大政策规划、重大工程项目、重大生产力布局对就业的促进作用。完善就业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建立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考核评价体系,充分发挥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促进就业的推动作用。紧紧围绕新型物流、装备制造、食品加工等产业,强化要素保障和高效服务,提高利润率和从业人员收入水平,增强制造业就业吸引力。(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发展改革局、开发区)

  2.引导数字化转型,提升服务增就业。深入实施“上云用数赋智”行动,推动传统线下业态数字化转型赋能,创造更多数字经济领域就业机会。探索适应数字经济发展的监管体系,探索建立免罚清单等容错监管方式,营造更加宽松的体制机制环境,给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促进就业创业留足空间。谋划建设劳务品牌,支持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带动更多劳动者依托平台就业创业。推动共享经济健康发展,培育多元化多层次就业需求。(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农业农村局)

  3.拓展农业空间,形成产业扩就业。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建立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全县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明显提升。打造集科研、孵化、应用、推广于一体的现代农业科技创新驿站。以辣椒加工为重点,打造省级区域“公用品牌”;推进现代农业园区、新型农村社区、乡村生态功能区建设,建成一批美丽乡村,创建一批乡村振兴示范区。保护传统村落和乡村风貌,进一步增强就业聚集,持续带动农民就业增收。(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

  4.促进灵活就业,发展新就业形态。完善多渠道灵活就业的保障制度,建立促进多渠道灵活就业机制,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鼓励劳动者创办投资小、见效快、易转型、风险小的小规模经济实体,支持微商电商、网络直播等多样化的平台就业。支持发展各类特色小店,完善基础设施,增加商业资源供给。鼓励传统行业以跨界融合、业态创新等方式增加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就业机会。加快推动网络零售、移动出行、互联网医疗、在线娱乐等行业发展,为劳动者居家就业、远程办公、兼职就业创造条件。建立完善适应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的劳动权益保障制度,引导支持灵活就业人员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提高灵活就业人员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社会保障水平。(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市场监管局)

  (二)鼓励多型创业,促进带动就业。

  1.加强“放管服”改革,改善创业环境。严格落实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确保“一单尽列、单外无单”,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防范和制止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出台。加快推进“证照分离”“照后减证”,持续减少和优化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面推动电子签章、电子证照应用,创新审批方式,广泛推行告知承诺制。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 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强化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发展改革局)

  2.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大力支持创业。全面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创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场地租金补贴等政策,增强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加大创新创业用地支持,盘活存量、闲置土地用于创新创业。持续推进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带动更多金融资源更好服务创新创业。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实施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专项行动,鼓励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开放资源,打造基于产业链供应链的创新创业生态。支持科研平台、科研仪器设施进一步向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开放,创造更多创业机会。(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发展改革局)

  3.大力支持各类人员创业。深入实施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培育行动,壮大新一代乡村企业家队伍。全面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新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千万元,提供创业服务2万人次。鼓励引导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农民工、大学生、退役军人等人员返乡入乡创业。支持科研人员入乡兼职和离岗创业,完善科研人员职务发明成果权益分享机制。完善试错机制,对创业失败者提供就业服务、援助。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创新创业评价体系,加强创新创业激励和保障。(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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