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
实施中医药强市人才支撑计划,加强中医药高层次、专业人才引进与培养,深化京衡中医药协同发展“名片”工程,推进中医药交流合作,扎实推进与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合作,引进中医药领域院士、国医大师,建立10个首都国医名师传承工作分站,在中医药重点领域布局建设市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积极争创省级中心,打造衡水学科健全、特色明显、名医集聚的健康服务平台。支持建设河北衡水健康科技职业学院,推进衡水市中医医院中医药临床教育基地、教学实习基地建设,推动中医药教育发展与科技创新。推进中医药毕业后教育,落实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注重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和中医药学术经验继承。推进中医药文化进校园项目,在中小学进一步丰富中医药文化教育。推动建立市级名中医定期评选机制,研究建立贴合中医药发展规律的中医药人才评价标准和表彰奖励长效机制。
(四)推动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支持冀州区、滨湖新区企业研发一批先进的中医器械。加强中医药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对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发明专利给予奖励。完善中医药产学研一体化创新模式,支持建立科技创新能力较强的产学研联盟、产业基地及科技园区。加快推进中药材种植现代化、产业化,加强中药材繁育种植基地建设。建立衡水市民间中医药保护名录,支持传统医药项目申报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推进中医药文化建设和科普宣传。
专栏4 中医药传承创新
♢ 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市中医医院新院区建设。实现基层医疗卫
生机构国医堂全覆盖。
♢ 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建设一批全国基层名老中医专家传承工作
室。加强中医药特色人才培养项目,支持开展中医药类重点研发
项目。
♢ 中医临床优势培育工程:支持中医重点学科和重点专科(专病)
建设。
七、加强重点人群健康服务
(一)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
落实三孩生育政策,完善相关配套支持措施。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促进生育政策与经济社会政策有效衔接,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释放生育潜能。推动落实产假、哺乳假、父母育儿假等制度,合理配置母婴设施等公共资源。做好生育咨询指导服务。健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维护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发挥计生协会组织作用,深入开展家庭健康促进行动。推进人口基础信息共享,完善人口监测体系,健全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广泛开展生殖健康咨询服务、优生优育指导、生育力保护工作。
(二)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
加快推进托育服务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坚持“试点先行、稳步推进,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持续完善、不断提升”的工作原则,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照护服务,积极构筑“政府推动、社会参与;家庭为主、托育补充;安全健康、科学规范”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加强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建设,完善社区婴幼儿活动场所和服务设施。支持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提供普惠托育服务。支持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单独或联合在工作场所为职工提供托育服务。鼓励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提供家庭育儿指导服务。支持“互联网 托育”发展,支持机构、行业协会开发公益课程,开展在线家长课堂、在线家庭教育咨询等服务。到2025年底前,全市每千人托位达到4.5张。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预防控制传染病,降低常见病的发病率,保障婴幼儿的身心健康。
(三)改善优生优育全程服务
实施母婴安全行动提升计划,全面落实妊娠风险筛查与评估、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危急重症救治、孕产妇死亡个案报告和约谈通报五项母婴安全制度,提供优质生育全程医疗保健服务。实施出生缺陷综合防治能力提升计划,构建覆盖城乡居民,涵盖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儿和儿童各阶段的出生缺陷防治体系。加强婚前保健,推广婚姻登记、婚育健康宣传教育、生育指导“一站式”服务,为拟生育家庭提供科学备孕指导、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增补叶酸指导服务,加强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到2025年,婚前医学检查率、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产前筛查率、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新生儿听力障碍筛查率分别不低于65%、80%、85%、95%、95%,先天性心脏病、唐氏综合征、神经管缺陷等严重出生缺陷得到有效控制。
(四)保护妇女和儿童健康
发展妇女保健特色专科,提高服务能力,针对青春期、育龄期、孕产期、更年期和老年期妇女的健康需求,提供女性内分泌调节、心理、营养等预防保健服务以及妇女常见疾病治疗等涵盖生理、心理和社会适应的整合型医疗保健服务。促进生殖健康服务,推进妇女宫颈癌、乳腺癌防治,进一步提高筛查率和筛查质量。实施母乳喂养促进行动,开展婴幼儿养育专业指导,加强婴幼儿辅食添加指导,实施学龄前儿童营养改善计划,降低儿童贫血患病率和生长迟缓率。以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为突破口,动员家庭、学校和社会共同维护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全面改善妇幼保健机构基础设施条件,强化各级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救治中心标准化建设。统筹推进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学校卫生队伍和能力建设,加强对辖区学校卫生工作的指导。开展妇女儿童健康综合发展示范县创建活动。
(五)提升老年健康服务水平
加强老年健康知识宣传和教育,提高老年人健康素养。加强老年人群重点慢性病的早期筛查、干预及分类指导,开展老年口腔健康、老年营养改善、老年痴呆防治和心理关爱行动。提高失能、重病、高龄、低收入等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强化老年人用药保障,开展老年人用药使用监测,加强老年人用药指导,建立老年慢性疾病长期处方制度。加强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建设,到2025年,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到60%以上。通过新建、改建、扩建和转型发展,加强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心、站)以及优抚医院建设。加快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方便老年人看病就医。推进医养结合,创建医养结合示范项目。进一步增加居家、社区、机构等医养结合服务供给,鼓励养老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合作,重点建设1所市级示范性医养结合型综合养老机构。到2025年,全市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55%。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护理服务能力,开展老年医疗照护、家庭病床、居家护理等服务,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向社区、家庭延伸。根据医疗机构的功能和定位,推动相应医疗卫生机构,按照患者“充分知情、自愿选择”的原则开展安宁疗护服务,开设安宁疗护病区或床位,有条件的地方可建设安宁疗护中心,加快安宁疗护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