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环境持续改善。深化“放管服”改革,实现1316项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 “全程网办”。设立园区“一站式”服务窗口,下放27项行政审批及管理职能,实现“园区事园区办”“企业办事不出园”。创新推出“园惠贷”,为3家企业发放贷款1470万元。完善便民服务体系,塔山等8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被评为省级“示范便民服务中心”。成立县稳经济政策落实办公室,出台10条配套措施,推动国省市稳增长系列政策全面落地,为市场主体办理留抵退税9580万元,融资担保贷款2.05亿元,发放产业链贷款余额8.01亿元,企业政策知晓率、受益面均位居全市第一梯队。深入开展“三问”走访、 “清淤治乱·清风护航”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等活动,举办“优化营商环境面对面”专题座谈会10场次,解决企业诉求189件,获评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先进集体。全力推动“转企升规”,新增市场主体7943户、同比增长49.44%,新增“四上”企业44家、总数达到336家。
一年来,我们锲而不舍补短板、抓提升,发展基础更加扎实
城镇建设全面推进。实施宜居县城建设行动,完成城建攻坚行动投资18.79亿元,丰新路、新源路等一批市政道路建成通车,城北片区污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潘家坝片区人居环境整治等项目有序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成25个、新开工52个,实施棚改1218户,既有住宅增设电梯50部,整治城市内涝点19个,建设口袋公园1处,增设街头休闲座椅200套,城市宜居品质进一步提升,成功入选省级城市更新试点名单。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提质升位,在全省67个参评城市中排名第4、较2021年上升46位。县域副中心建设稳步推进,芦溪镇成功创建首批省级百强中心镇,西平镇、古井镇、芦溪镇入选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提质三年行动“十佳乡镇”。
乡村振兴蹄疾步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统筹专项资金4500余万元支持重点帮扶村完善基础设施,安排1040万元支持低收入脱贫户、监测户发展到户产业项目,全县集体经济薄弱村全面消除,无一人返贫致贫,顺利通过省级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地考核评估。全省首创开发“监测对象县级帮扶措施库”软件,监测对象分级管理经验做法在全省推广。省级乡村振兴先进县创建工作稳步推进,芦溪镇入选首批国家乡村振兴示范镇创建名单。乡村规划编制走在全市前列,成功承办全市片区规划编制成果现场观摩会,相关经验做法在全省推广。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成果初显,建成市县级美丽宜居乡村样板村4个、省级乡村治理示范村3个。
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完成交通攻坚大会战建设投资28亿元,绵遂内铁路开工建设,遂德高速正式通车,g247永明至花园段、s209永新至塔山段等国省干线改建工程有序推进。建成撤并建制村畅通工程314公里、自然村通硬化路157公里、村道生命安全防护工程124.5公里。郪江镇、建平镇、中新镇成功创建市级“四好农村路”示范乡镇。祠堂湾水库、水网工程(一期)、城乡供水一体化等一批重大水利项目顺利开工,冬瓜山电航水毁修复、赵家脊堤防、刘营堤防、观山等5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全部完工,郪江、凯江等防洪治理工程开工建设。加快电网改造升级,新建(改造)35千伏变电站3个、10千伏以上高压线路73.23公里、低压线路96.58公里、变电器78台,有效提升电力保供能力。
一年来,我们用心用情抓民生、办实事,发展红利更加惠民
民生福祉日益增进。坚持把有限财力向民生倾斜,民生领域支出达49.27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4.77%。30件省市民生实事全面完成,10件县级民生实事人大代表票决项目完成年度目标。严格落实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发放各类补贴288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2160万元,城镇新增就业6883人,城镇登记失业率2.57%。统筹做好社会救助、社会福利、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服务保障,累计为4万名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众发放保障金、救助金2.18亿元。深入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覆盖面稳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险参保112.39万人。落实国家药品及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政策,减轻群众医药负担5546万元。
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新(改)建公办幼儿园7所、义务教育学校5所,新增学位2580个。认真落实“双减”政策,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压减率98%。高中教育质量稳步提升,本科硬上线率61.89%。职业教育办学规模不断壮大,在校学生达9000余人。成功承办绵阳市“贡嘎杯”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联赛,国民体质监测合格率87.8%。持续提升医疗保障能力,县人民医院门急诊住院综合楼建成投用,5个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通过省级验收,芦溪镇中心卫生院入选全省首批县域中医医疗次中心建设试点单位,“1 4 n”医疗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实施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提升试点,建成家庭养老床位632张。新增省级非遗保护传承项目4个,杜氏皮蛋腌制技艺传承人被评为全县首位国家级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
环境保护纵深推进。狠抓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治,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的36件信访件全部整改完成。强化大气污染防控,秸秆综合利用率96.35%,环境空气优良天数率96.7%、同比上升1.1个百分点,连续三年进入空气质量达标地区行列。严格落实河湖长制、林长制,7个“千村示范工程”项目全部完成,行政村生活污水处置率、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生活垃圾收转运设施覆盖率分别达66.8%、94.98%、100%。地表水国省控断面水质达到ⅲ类优良水体,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十年禁渔”成果持续巩固。2022年林草湿地图斑监测和森林督查工作圆满完成。三台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试点项目全面建成,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