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从业人员及农村外出劳动力

  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25%。城镇新增就业0.49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0.16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0.08万人,扶持创业0.09万人,带动就业0.14万人。

  全县乡村从业人员合计18.44万人,其中农村外出从业人员9.0万人,比上年增加0.68万人,占乡村从业人员总数的48.8%。按外出地点分,县内乡外1.6万人,省内县外1.67万人,省外5.71万人;按外出人员从事行业分,第一产业0.12万人,第二产业5.48万人,第三产业3.4万人;按外出从业目的分,务工7.66万人,自营0.82万人,其他0.51万人。参加过职业技能培训的2.57万人,持有职业技术资格证书的有0.73万人。

  十三、城市建设、生态环境

  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3.82%,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9.6平方米。年末共有垃圾填埋场6座,垃圾中转站10个,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污水处理厂13座,污水集中处理率为93%。

  全县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58天,优良率为99.2%。城区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均值为32ug/m³,比上年下降5.9%;城区细颗粒物(pm2.5)浓度均值为20ug/m³,上升5.3%。城区重点环境噪声小于55db的比例为81.3%。

  全年平均气温15.5℃,比常年同期偏高1.2℃。平均累计降水量1018毫米,比常年同期偏少416.9毫米。平均雨日为141天,偏少32天。平均日照时数1176小时,比常年同期偏多131小时。

  注释:

  【1】本公报所列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最终数据以统计年鉴及部门或行业公报为准。

  【2】根据2021年地区生产总值最终核实结果,对2021年地区生产总值、三次产业及相关行业增加值等相关指标数据进行了修订。

  【3】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及人均生产总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2020年不变价格计算。

  【4】本公报中相关数据来源说明:

  本公报中价格指数及居民收支数据来自州调查队;市场主体、科技专利数据来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三品一标、农机数据来自县农业农村局;“扶贫832”平台数据来自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电信业务、科技成果、外贸出口数据来自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招商及利用外资数据来自县招商服务中心;电力数据来自咸丰县供电公司;公路里程及运输、公交、出租车数据来自县交通运输局;铁路数据来自县发改局;邮政业务数据来自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省咸丰县分公司;广电、文化、体育和旅游数据来自县文化和旅游局;财政收支数据来自县财政局;货币金融数据来自人行咸丰县支行;保险数据来自恩施银保监分局咸丰监管组;教育数据来自县教育局;科技宣传数据来自县科学技术协会;卫生机构、公共卫生事业发展、出生人口、死亡人口等数据来自县卫生健康局;年末户籍人口、总户数来自县公安局;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社会福利数据来自县民政局;社会保障、失业、工伤保险数据来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合作医疗、生育保险数据来自县医疗保障局;城市绿化覆盖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等数据来自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垃圾及污水处理数据来自县住房和建设局;环境监测数据来自州生态环境局咸丰县分局;天气数据来自县气象局;其余数据均来自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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