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年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额中,粮油、食品类零售额比上年增长35.1%,饮料类增长35.4%,烟酒类增长9.1%,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增长2.6%,日用品类增长14.4%,文化办公用品类下降1.3%,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增长10.6%,建筑及装潢材料类增长3.3%,汽车类增长8.8%。

  年末入驻“扶贫832”平台农业企业236家,全年“扶贫832”平台实现销售额1.3亿元。

  全年实现对外贸易出口额2353万美元,比上年增长73.6%。全年招商引资总额24.83亿元,实际利用外资201万美元。

  七、能源

  全县全社会用电量4.78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8.2%。第一产业用电量0.12亿千瓦时;第二产业用电量1.39亿千瓦时;其中工业用电1.04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10.3%。第三产业用电量1.26亿千瓦时。

  八、旅游、文化和卫生健康

  2022年咸丰成功举办“来咸丰·庆丰年”采茶节、插秧节等活动,咸丰郊外休闲体验游入选2022中国美丽乡村休闲旅游行(秋季)精品景点线路,坪坝营成功创建省级旅游度假区。全县共有4a级景区2个,全年旅游接待人数637.91万人次,同比增长24.3%,实现旅游综合收入47.63亿元,同比增长7.7%。

  全县共有公共图书馆1个,图书总藏量16.1万册,书刊文献外借0.33万人次,图书流通0.65万册次。共有文化馆1个,文化站11个,文物保护管理机构2个;博物馆1个;影剧院1个;体育场馆4个;艺术表演团队8个,其中专业院团1个。年末广播节目综合人口覆盖率为100%;电视节目综合人口覆盖率为100%。全县规模以上文化产业企业3家,实现营业收入0.98亿元,同比增长8.2%。

  年末全县拥有医疗卫生机构366个(含村卫生室),拥有执业医师(含助理医师)人员994人。卫生机构床位数2541张,每千人拥有床位数(含卫生室)7.97张,每千人拥有医生(含助理)数3.11人。

  九、财政、金融和保险

  全年实现地方财政总收入7.62亿元,剔除增值税留抵退税因素后增长12.3%。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32亿元,剔除增值税留抵退税因素后增长9.1%,其中地方税收收入2.97亿元,剔除增值税留抵退税因素后增长8.1%,税收收入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68.8%。全年一般预算支出38.77亿元,同比增长29.2%。其中,教育支出7.18亿元,卫生健康支出2.92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亿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47亿元,农林水支出9.5亿元。

  全县金融机构年末各项存款余额173.05亿元,比年初增加25.13亿元,其中住户存款余额142.85亿元,比年初增加20.53亿元。金融机构各项贷款

  余额112.74亿元,比年初增加13.01亿元,其中短期贷款余额20.75亿元,比年初增加5.33亿元,中长期贷款余额39.52亿元,比年初增加4.2亿元。

  全县共有保险机构19家,其中财险公司12家、寿险公司7家。保险机构网点18个,保险中介机构1家。全年保险市场实现保费收入4.39亿元,比上年增长7.3%。其中,人身险市场实现保费收入2.54亿元,下降4.9%;财产险市场实现保费收入1.85亿元,增长30.3%。全年支付各类赔款及给付金额1.16亿元,下降3.3%。其中,人身险业务赔款及给付0.34亿元,下降12.8%;财产险业务赔款0.82亿元,增长1.2%。

  十、教育和科技

  年末共有各类学校49所(不含幼儿园及教学点),其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1所,普通中学17所(含九年一贯制学校5所、高中2所),小学30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有普通高中专任教师407人,中等职业教育专任教师198人,普通初中专任教师1293人(含九年一贯制学校专任教师数),小学专任教师1218人,特殊教育学校专任教师7人;全县在校学生48592人(不含幼儿园),其中高中在校学生6353人,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3586人,普通初中在校生19462人(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在校学生),小学在校生19151人,特殊教育在校生40人。全县初中适龄人员入学率达到100%,初中三年巩固率达到100%。全县幼儿园34所,专任教师368人,在校学生9267人。

  年末全县高新技术企业实现增加值2.25亿元,其中27家规上企业实现增加值2.23亿元,同比增长14.9%。全年获得专利授权343件,其中发明专利1件。全年举办少儿科技竞赛1次,参加人数567人次。共有科技推广服务机构5家,农民技术协会4个,县直专业协会1个;各类专业技术人员2890人。全年登记科技成果4项,完成技术合同认定登记97项,成交金额达3.13亿元。年末州级以上创新平台23家。

  十一、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2022年末,全县户籍总人口383729人,其中男性202198人、女性181531人,年底共142165户;全县常住人口30.89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13.78万人,占常住人口的比重(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44.6%,比上年提高0.41个百分点。全年出生人口2279人,出生率为5.65‰;死亡人口2660人,死亡率为6.59‰;自然增长率为-0.94‰。

  全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928元,比上年增长5.9%;人均生活消费性支出25357元,比上年增长2.5%。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313元,比上年增长7.9%;人均生活消费性支出12768元,比上年增长7.7%。

  全年最低生活保障人数18277人、保障支出11808万元。其中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578人、支出555万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17699人、支出11253万元。全县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52973人,其中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53144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99829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353989人,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329535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18280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4661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16669人。全县共有各类提供住宿的民政服务机构14个,共有床位1135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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