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一年来,东源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及省政府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决扛起河源绿色崛起主力军的使命任务。纵观全年,经济发展整体呈稳中向好、稳中有进的良好态势,社会各项事业平稳发展,民生保障稳固有效。

  一、综合

  据初步核算数据,2023年,东源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816785万元,同比增长5.4%,增速比全市(4.0%)高1.4个百分点。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的17.8:38.8:43.4调整为18.8:38.6:42.6,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41195万元,同比增长9.9%,占比提升个1.0百分点;第二产业增加值701056万元,同比增长5.8%,占比降低0.2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增加值774534万元,同比增长3.2%,占比降低0.8个百分点。

  经济和社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是2023年,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全球通胀水平仍处高位,地缘政治冲突加剧,外部环境的复杂性、严峻性、不确定性上升;二是城乡发展不平衡问题仍然存在,乡镇联城带村功能有待提升,农村发展基础仍然薄弱;三是县城繁荣商圈仍未全面构建;四是产业平台能级还不够强,土地、人才、能耗等制约依然趋紧;五是社会保障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农业

  农业经济增势良好。2023年,全县完成农林牧渔业产值543065万元,同比增长10.4%,实现农林牧渔业增加值347042万元,同比增长10.0%。

  全年新增或投产农业项目72个,其中种植类项目44个:蔬菜10个,水果5个,茶叶6个,花卉1个,板栗1个,经济作物12个,粮食9个。养殖类项目28个:生猪7个,肉牛1个,家禽7个,渔业13个。

  农业产品产量整体稳定。全年大豆产量1581吨,同比增长4.9%;花生总产量22548吨,同比下降0.3%;甘蔗产量26061吨,同比下降0.7%;水果产量49891吨,同比增长10.4%;谷物产量149910吨,同比下降0.1%;茶叶产量2460吨,同比增长8.8%;畜牧业肉类总产量50938吨,同比增长18.3%;水产品产量13685吨,同比增长9.4%。

  农业生产条件保持稳定。全年农作物播种面积663295亩,农业柴油使用量7612吨,化肥施用量(折纯量)11744吨,农药使用量330吨。

  三、工业和建筑业

  工业经济增长平稳。年末,在库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26个,其中本年新上规企业19个。全年实现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503304万元,同比增长3.4%,增速比全市(3.7%)低0.3个百分点。

  建筑业持续发力。年末,在库资质内建筑业企业41个,全年完成建筑业产值401147万元,同比增长12.9%;实现建筑业增加值159189万元,同比增长13.0%。

  四、固定资产投资

  2023年,全县工业投资市场保持平稳发展,部分投资领域实现较快增长。年末,全县在库投资项目317个(含房地产项目),其中本年新入库项目199个,新入库项目中五千万以上项目54个。

  全年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同比增长13.2%,增速比全市(11.0%)高2.2个百分点。其中工业投资同比增长20.7%;房地产投资同比增长32.0%。

  房地产销售市场持续低迷。全年商品房销售额同比下降9.1%;商品房销售面积同比下降13.2%。

  五、交通运输和邮电业务

  公路状况稳步发展。2023年末,全县等级公路4031.12公里,其中高速公路155.45公里,一级公路6.29公里,二级公路176.37公里,三级公路546.78公里,四级公路3146.34公里。

  水路运输保持稳定。2023年末,全县拥有旅游船舶25艘,2162客位;客班船5艘,400客位;客运快艇8艘,80客位。

  邮电业务发展良好。2023年,全县邮政业务总量12047万元,同比增长18.7%;电信业务总量32943万元,同比增长14.5%。

  六、市场消费

  商品消费市场平稳增长。2023年,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68031万元,同比增长7.6%,增速高于全市平均水平(2.4%)5.2个百分点。年末,全县在库限额以上商贸业单位41个,其中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单位21个,其中批发业11个,零售业10个;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单位20个,其中住宿业10个,餐饮业10个。

  七、对外经济和旅游

  外贸经济较为疲软。2023年,全县完成进出口总额35.6亿元,同比下降30.1%。其中出口总额33.5亿元,同比下降29.9%;进口总额2.1亿元,同比下降32.3%。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7714万元,同比下降76.6%。

  文旅融合发展持续深入。嘟嘟房车、贝拉小镇等文旅项目有序推进,完成自驾游房车营地建设3个,自然里、言屿等网红露营地6个,文旅新业态不断涌现。南园古村景区、啸仙故里文化旅游区、仙湖茶园旅游区成功创建国家3a级旅游景区。开展东源县2023年十大“最佳人气民宿”评选活动,促进民宿提质增效。

  八、财政、金融和保险业

  财税收入持续稳定。2023年,全县完成一般财政预算收入138937万元,同比增长9.5%;全县组织税收收入165224万元,同比增长32.7%。

  金融信贷运行稳健。年末,全县金融系统存款余额1903536万元,同比下降0.5%,增速比全市(6.2%)低6.7个百分点;金融系统贷款余额2375726万元,同比增长9.3%,增速比全市(4.4%)高4.9个百分点。

  保险业保持平稳发展。据初步统计,全年主要保险机构保费收入28604万元,其中人身保险12212万元,财产保险16392万元;各项赔款及给付12551万元,其中人身保险2706万元,财产保险9845万元。

  九、教育事业

  教育事业平稳发展。2023年,全县学前教育毛入园率98.9%,义务教育巩固率98.6%,高中阶段毛入学率96.1%;基础教育校园总数157个,其中幼儿园71个、小学55个、初中26个、高中3个、特殊教育学校1个、专门学校1个;基础教育班数总计1956个,其中学前教育422个、小学962个、初中352个、高中211个、特殊教育学校5个、专门学校4个;全县在校学生68409人,其中学前教育11348人、小学30122人、初中16081人、高中10695人、特殊教育91人、专门学校72人;当年毕业生总数17931人,其中学前教育4984人、小学5072人、初中4597人、高中3265人、特殊教育13人。

  十、文化、卫生和体育

  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开展“2023东源非遗年”系列活动,新增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3个,认定县级非遗代表性项目14个、代表性传承人8名;完善33处市、县级文保单位“四有”工作,完成26处不可移动革命文物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划定,推进革命遗址修缮布展2处,文化传承与保护成效明显。持续推动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提质增效达标建设,县图书馆成功创建国家级一级馆,建成图书共建服务点16处,公共文化设施不断完善。结合“我们的节日”“送戏下乡”等主题,举办公益培训班、全民阅读、流动展览等文化惠民活动200余场次,惠及群众60万余人次,成功举办县第二届广场舞表演赛,原创客家音乐作品《追龙》荣获2023广东省第六届客家新民歌“十佳歌曲”奖,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有效提升。

  卫生医疗事业发展持续平稳,县、镇、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进一步健全完善。2023年末,全县各类卫生机构共计381个,其中医院4个,卫生院21个,其它卫生机构356个;病床数2481张;各类卫生技术人员2688人,其中执业医师509人、执业助理医师373人、注册护士1310人。

  群众体育迸发活力。组织举办2023东源县乡镇男子篮球联赛,蓝口镇、灯塔镇等8个乡镇开展乡村篮球联赛,掀起村“ba”篮球联赛热潮。组队参加市男子篮球联赛喜获亚军,组队参加市青少年锦标赛,获得34枚金牌。

  十一、环境保护

  2023年,全县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扎实开展绿美东源生态建设“六大行动”,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9.7%;省、市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优良率均为100%,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达标率、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均保持100%。深入开展“千塘万渠”清淤行动,新丰江水库、东江干流监测断面水质保持地表水ⅰ、ⅱ类标准。

  节能减排工作扎实推进。2023年,全县能源总量同比增长9.6%,单位gdp能耗同比增长4.0%,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同比增长5.7%,单位gdp电耗同比下降1.4%。

  十二、人口与人民生活

  人口统计指标持续稳定。2023年,按卫健部门常住人口统计口径计算,全县出生人口2477人,出生率为5.65‰;死亡人口2506人,死亡率为5.72‰。

  年末全县户籍人口584698人,按城乡类型分,城镇人口95750人,乡村人口488948人;按人口性别分,男性301088人、女性283610人。

  人民生活水平稳步提升。2023年,全县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747元,同比增长8.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901元,同比增长6.4%;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307元,同比增长8.7%。

  2023年,全县拥有各类社会福利院1个、敬老院(养老院)13个。城乡困难群众生活救助标准稳步提高,截至2023年12月,东源县共有特困供养对象2492人,供养标准农村为每人每月1020元,城镇为每人每月1436元,全年发放特困人员供养金3077.03万元。全县低保对象有6719户16438人,其中农村低保对象6390户15659人,城镇低保对象329户779人。全市城镇低保标准为897元/人·月、低保补差为676元/人·月,农村低保标准为637元/人·月、低保补差为311元/人·月,全年发放城乡低保金10598.71万元。

  注:1、本公报数据为初步统计数,年报数据请参照《东源统计年鉴》。

  2、公报中国内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和总产值等指标数值按现行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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