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惠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惠民县统计局

  2024年4月18日

  2023年,全县上下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践行县委“1357”推进体系,全县经济回升向好,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

  一、综合

  根据县级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2023年我县gdp为243.41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5.0%。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57.98亿元,增长4.7%;第二产业增加值72.99亿元,增长2.8%;第三产业增加值112.44亿元,增长6.5%。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23.8:30.0:46.2。

  年末全县总人口639965人,比上年末减少2889人,减少0.45%。其中男性32.42万人,占总人数的50.7%;女性31.57万人,占总人数的49.3%,性别比为103:100。全年出生3679人,出生率5.75‰;死亡4382人,死亡率6.85‰;人口自然增长率-1.1‰。年末常住人口56.77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21.60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38.05%,比上年末提高1.28个百分点。

  2023年全县新增就业6397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946人,全县就业局势持续稳定。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3.7万人。

  全年新设立市场主体9386户,注册资本金122.91亿元。年末各类市场主体实有59622户,注册资本金1234.70亿元。全年新增“四上”企业184家,其中工业44家,建筑业10家,批发29家,零售58家,服务业21家,房地产2家,餐饮业19家,住宿业1家。

  二、农业

  农林牧渔业总产值115.94亿元,增长6.0%。其中,农业产值59.74亿元,增长3.3%;林业产值4.72亿元,下降1.2%;牧业产值35.96亿元,增长10.5%;渔业产值2.56亿元,增长8.5%;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12.95亿元,增长9.7%。

  全年粮食作物播种面积175.3万亩,较上年增长0.36%;粮食产量78.67万吨,增长2.27%;单产448.76公斤/亩,增长1.9%。蔬菜瓜类种植面积48.0万亩,上升1.5%;蔬菜及食用菌总产量115.72万吨,增长0.4%;瓜果类总产量为52.37万吨,下降0.2%。猪牛羊禽肉产量13.28万吨,禽蛋产量7.31万吨,牛奶产量0.27万吨。水产品产量1.34万吨,增长4.0%。

  农业机械总动力91.02万千瓦,增长7.55%。机收面积12.18万公顷,上升0.8%。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90.08%,其中小麦机收率99.67%,玉米机收率93%。农机合作社总数52家。

  完成新造林(含人工造林、更新和退化林修复)3067.9亩、提升改造农田林网9657.8亩、发展林下经济517.3亩、成功创建1处市级义务植树基地、3处市级森林村居。

  三、工业和建筑业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196家,实现营业收入597.43亿元,利润总额24.2亿元,其中营业收入过亿元企业41家。全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0.1%,其中,重工业下降2.3%。产销衔接良好,工业企业产销率达96.6%。规模以上工业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增长1.4%,低于全部规模以上工业增速0.9个百分点,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值比重达到44.6%。

  全县资质以上建筑业企业48家,实现建筑业总产值14.77亿元,增长6.1%,其中建筑工程产值14.14亿元,增长9.1%。房屋施工面积36.42万平方米,下降51.9%。

  四、服务业

  服务业实现增加值112.44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6.5%,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60.1%。现代服务业发展势头良好,实现现代服务业增加值53.60万元,同比增长9.1%。规模以上教育业、卫生和社会保障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行业升规纳统实现突破。

  邮政业务总量1200万元,增长22.4%。移动电话用户55.76万户,增长0.71%;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28.20万户,增长4.55%。

  年末民用汽车保有量17.65万辆,其中本年新注册0.62万辆;年末私人汽车保有量16.12万辆,其中本年新注册0.42万辆;年末私人轿车保有量14.41万辆,其中本年新注册0.31万辆。

  年末公路通车总里程2734.39公里。全县营运公交车171辆,营运线路21条(城乡15条、城区5条、旅游1条)。全县公交候车亭132个(贫困村92个、城区40个),公交站牌503个(农村420个、城区83个)。年末实有出租汽车数51辆,网约车23辆。

  五、消费市场和对外经济

  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5.9亿元,同比增长11.4%。按经营地统计,城镇实现83.9亿元,增长11.3%;乡村实现22亿元,增长11.7%。按消费形态分,全年餐饮收入10.2亿元,增长23.8%;商品零售95.7亿元,增长10.2%。按单位规模分,限额以上单位实现零售额16.0亿元,增长18.9%;限额以下单位实现零售额89.9亿元,增长9.4%。

  全年实现进出口总额54.8亿元,增长104.3%。其中,出口额53.2亿元,增长101.2%。

  六、固定资产投资和房地产开发

  2023年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同比增长7.4%。从投资主体看,民间投资增长18.5%,占比75.6%,市场信心进一步增强。从动能转换看,工业技改投资同比增长11.6%,制造业技术改造投资同比增长13.7%,占全部投资比重达到15.5%。

  商品房竣工面积45.20万平方米,下降11.7%,其中住宅39.47万平方米,下降22.1%。商品房销售面积23.78万平方米,增长6.1%,其中住宅23.43万平方米,下降10.0%。全年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16.70亿元,下降37.3%,其中住宅11.51亿元,下降33.9%。

  七、财政金融

  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95亿元,增长7.2%;其中,税收收入11.24亿元,下降8.5%。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62.6%。支出方面,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50.02亿元,增长6.6%;其中民生支出42.57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85.1%。

  全县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402.30亿元,较年初增加44.26亿元,增幅12.4%;各项贷款余额241.26亿元,较年初增加34.06亿元,增幅16.4%。

  八、居民收入消费和社会保障

  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32355元,增长5.5%。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4240元,增长4.6%;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433元,增长7.3%。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6.90万、50.8万人。征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分别达到28750万元、551823万元。职工长期护理保险享受待遇人次数达到3731人。居民长期护理保险自2023年9月开展试点以来,完成评估2072人,评估通过享受待遇人数1259人。医保服务能力不断提升,22项医保服务事项实现无证明办理。全县建成基层医保服务站点273家,慢性病审批实现医院端办理。

  城市低保提高到每人每月1001元,农村低保提高到每人每月789元,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035元。脱贫人口和监测帮扶对象享受低保5535人,占脱贫群众的65.95%。全年共发放特困供养生活费3910.01万元;发放低保资金9744.30万元;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共计2990万余元;临时救助452户,发放资金140.27万元;发放260名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47名重点困境儿童和7名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生活费629万元。

  进一步健全完善防止返贫监测预警机制,2023年度共识别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64户198人。设置脱贫人口和监测帮扶对象公益性岗位1789个,为享受政策家庭学生发放“雨露计划”专项补助590人次、资金88.5万元。资金项目从严监管,完成26个项目建设,拨付资金9157万元,完成了省市关于项目建设和资金拨付要求。创建实施全市唯一入选全省第二批惠民县衔接乡村振兴集中推进区。实施农村道路提升项目,使用衔接资金4060.3万元,对14个镇(街道)139个自然村122公里道路改造提升,大力改善村庄道路基础设施条件。

  九、科学技术和教育

  高新技术企业通过认定45家,全县高新技术企业总量达到97家。完成备案科技型中小企业274家,全年签订产学研合作协议71项。三项成果经评价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全县共授权专利658件,其中授权发明专利79件。获得专利质押融资25959.6万元。全年争取各项知识产权资助资金197.82万元。

  年末全县拥有普通中学25所,专任教师2823人,班级588个,在校学生24842人,较上年增加0.13%。其中,普通初中在校生人数16249人,较上年增加4.25%;普通高中在校生人数8593人,较上年减少6.83%。全县共有小学45所,专任教师2083人,班级931个,在校学生38493人,较上年增加8.2%。学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全县共有幼儿园133所,班级667个,在园幼儿达到15546人,幼儿园专任教师1271人。

  十、文化、卫生健康和体育

  全县拥有文化馆1处,为国家二级馆,从业人员12人,文化馆分馆14处,从业人员14人;公共图书馆1处,为国家二级图书馆,从业人员7人,图书藏量18.25万册,县图书馆分馆14处,从业人员14人,图书藏量21.1万册。非物质文化遗产102项,(其中国家级项目2项、省级以上项目9项、市级以上项目34项、县级以上项目102项)。

  全县共有博物馆4家(国有博物馆1家,非国有博物馆3家)。惠民县博物馆是我县唯一国有博物馆,为国家三级馆,馆藏文物1410件(套),其中珍贵文物282件(套)。我县不可移动文物较多,共24处革命遗址遗迹成功列入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名录,其中省级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名录20处。截至目前,惠民县共有文物保护单位73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2处,市县文物保护单位60处)。

  魏集古镇旅游民宿集聚区成功创建第二批山东省旅游民宿集聚区;魏氏庄园成功入选2023公共服务设施提升示范景区;圣贤居民宿成功创建五星级民宿,圣水苑民宿成功创建四星级民宿;鑫诚田园生态旅游区成功入选2023智慧旅游样板景区;麻店镇五牌村成功创建山东省乡村旅游重点村;武圣园露营地、鑫诚田园露营地入选全省首批171家露营地;桑落墅镇堤口杨村、姜楼镇史官庄堡村、辛店镇夹河村成功创建第四批山东省景区化村庄;鑫诚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获评山东省“百企领航”培育计划首批成长型企业;渤海革命老区机关旧址、渤海革命老区兵器博物馆入选山东省红色研学主题精品线路;魏集古村落笔耕苑民宿、遇见小栈民宿成功创建三星级民宿;清河镇翟刘村、牛三村成功入选滨州市黄河民俗风情特色旅游村。

  全县共有医疗卫生机构412处,包括医院7处,乡镇卫生院12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处,妇幼保健院1处,专科疾病防治院1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处,其他卫生机构388处。年末各类卫生技术人员4464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1705人。全县开放床位4824张。

  2023年共成立各类协会及俱乐部34家,培训各类体育社会指导员300余人,举办各类健身活动和群众性体育赛事530余次,建成全民健身站点(村居)100余个。

  十一、环境和应急管理

  2023年,惠民县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44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82微克/立方米,臭氧平均浓度182微克/立方米,综合指数4.96,优良天数221天,优良率60.5%。全面消除劣v类水体,市控以上河流断面稳定达标;2处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符合国家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标准,达标率均为100%。累计完成47个村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全县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强度和昼间区域声环境质量均为一级,处于较好水平,ⅱ至iv类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昼间平均等效声级均达到相应功能区标准。

  2023年全县垃圾进场量为14.27万吨,全县垃圾中转站共计16个,垃圾清运全覆盖日产日清。惠民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运营以来,全县生活垃圾处理方式为焚烧处理,处理率达100%。实现了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改善城市环境,优化能源结构,促进惠民县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注: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影响,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情况。

  2.全县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

  4.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统计范围: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行业法人单位;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地产业(不含房地产开发经营),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行业法人单位;以及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社会工作行业法人单位。

  5.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包括城镇和农村各种登记注册类型的企业、事业、行政单位以及城镇个体户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建设项目投资,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开发项目投资。

  6.限额以上批发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限额以上零售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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