泊头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

  泊头市统计局

  泊头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3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要求,2020年我国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一年多以来,在泊头市委、泊头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在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共同努力,广大普查对象积极配合,泊头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圆满完成普查现场登记工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全市人口情况

  一、常住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2] 573842人。与2010年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584308人相比,减少10466人,下降1.79%。

  二、户别人口

  全市共有家庭户[3] 199341户,集体户4383户,家庭户人口549567人,集体户人口24275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76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30人减少0.54人。

  乡镇(街道、开发区)人口情况

  一、乡镇(街道、开发区)人口

  16个乡镇(街道、开发区)中,人口超过5万人的有2个。其中人口居前五位的乡镇(街道)合计人口占全市人口比重为43.81%。

  二、乡镇(街道、开发区)人口变化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16个乡镇(街道、开发区)中人口增加的有5个,依次为:鼓楼街道、河东街道、解放街道、泊镇、开发区,分别增加14759人、12983人、12552人、1039人、869 人。

  表1 泊头市各乡镇(街道、开发区)人口

  单位:人、%

地 区 人口数 比 重[4]
2020年 2010年
泊头市 573842 100 100
解放街道 63054 10.99 8.64
河东街道 51554 8.98 6.60
鼓楼街道 42112 7.34 4.68
泊镇 45102 7.86 7.54
交河镇 37592 6.55 7.45
齐桥镇 49568 8.64 9.00
寺门村镇 27451 4.78 5.75
郝村镇 28432 4.95 5.92
富镇镇 30261 5.27 5.71
文庙镇 34540 6.02 6.69
洼里王镇 36481 6.36 6.55
王武乡 27552 4.80 5.34
营子乡 38715 6.75 7.62
四营乡 23890 4.16 5.03
西辛店乡 29720 5.18 6.28
河北泊头经济开发区 7818 1.36 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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