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021-2025年)(公开版)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

  目 录

  总 则 - 1 -

  第一章 现状与形势 - 2 -

  第一节 经济社会发展概况 - 2 -

  第二节 矿产资源现状 - 3 -

  第三节 形势与要求 - 8 -

  第二章 总体要求 - 11 -

  第一节 指导思想 - 11 -

  第二节 基本原则 - 11 -

  第三节 规划目标 - 13 -

  第四节 勘查开发总体布局 - 14 -

  第三章 地质矿产调查评价与勘查 - 17 -

  第一节 地质矿产调查评价 - 17 -

  第二节 矿产资源勘查 - 17 -

  第三节 划定勘查规划区块 - 18 -

  第四章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 19 -

  第一节 开发利用调控方向 - 19 -

  第二节 开发利用强度 - 19 -

  第三节 矿产资源保护 - 20 -

  第四节 开发利用布局 - 21 -

  第五章 矿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 23 -

  第一节 绿色勘查 - 23 -

  第二节 绿色矿山建设 - 23 -

  第三节 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 - 25 -

  第四节 矿山生态保护修复 - 26 -

  第六章 重点项目 - 28 -

  第一节 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 - 28 -

  第二节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 - 28 -

  第三节 矿产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 - 28 -

  第七章 规划保障措施 - 29 -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 29 -

  第二节 落实规划实施 - 29 -

  第三节 强化经费保障 - 30 -

  第四节 完善监督管理 - 30 -

  总 则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为了更好的发挥矿产资源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支撑作用,提高战略性矿产资源保障能力,统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推进矿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矿业转型升级,促进全市矿业绿色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实施细则《安徽省矿产资源管理办法》规定,按照《安徽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马鞍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马鞍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等要求,结合省内、市内相关行业和部门规划,编制《马鞍山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马鞍山市“十四五”时期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的行动纲领,是落实国家能源资源安全战略、依法履行矿产资源管理职责的重要手段,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地质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活动、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的重要规划依据。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及矿产资源开发保护活动的相关行业规划,应与本《规划》做好衔接。

  《规划》基准年为2020年,目标年2025年,展望到2035年。

  《规划》适用马鞍山市所辖雨山区、花山区、博望区、当涂县、含山县、和县三区三县。

  第一章 现状与形势

  马鞍山,安徽省辖地级市,长江三角洲中心区27城之一,是皖江经济带的核心城市之一以及皖南国际旅游文化示范区重要节点城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也是“第四届全球外包大会”和“中国软件和服务外包大会”的主办城市。近年来,综合经济不断增强,多项人均指标位居安徽省之首。市域内矿产资源丰富,“十四五”期间,贯彻执行习近平总书记来马鞍山市考察调研时讲话精神,以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为导向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增强保护长江意识,坚持高质量发展,推进资源利用方式和资源管理方式进一步优化,坚持市场化资源配置方式,提高能源资源保障能力,统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保护,全面推动矿业绿色可持续发展,加快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

  第一节 经济社会发展概况

  “十三五”以来,马鞍山市始终与“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等一系列国家区域发展战略有机融合,坚持把经济建设作为第一要务,市域综合实力稳步提升,发展基础不断夯实。全市经济社会保持平稳健康发展,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发展质量稳步提升。2020年,马鞍山市主要经济指标增幅位居全省前列,地区生产总值(gdp)2186.9亿元,同比增长4.2%,其中,第一产业产值99.2亿元,增长1.6%;第二产业产值1045.4亿元,增长5.5%;第三产业产值1042.3亿元,增长2.9%。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的4.53∶47.81∶47.66调整为4.46∶48.95∶46.59。人均生产总值95439元,比上年增加3256元。

  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6.6%;财政收入达300.70亿元,比上年增长5.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795.79亿元,比上年增长2.7%;进出口总额58.2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2.1%。马鞍山市矿产资源丰富,2020年,马鞍山矿业经济产值为77.1亿元,约占马鞍山市工业产值1045.4亿元的7.37%。

  2020年,马鞍山市常住人口215.99万人,其中乡村人口61.15万人,城镇人口154.84万人。全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2392元,比上年增长6.6%,人均消费支出34729元。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1804元,增长5.7%;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421元,增长8.3%。

  第二节 矿产资源现状

  一、矿产资源概况

  (一)矿产资源特点

  截至2020年底,全市共发现各类矿产40种,其中查明资源储量的矿产29种,矿产地118处,按矿产储量规模分大型矿床少、中小型矿床多,金属矿产按品位分富矿少、贫矿多。全市查明资源储量较大的有铁矿、硫铁矿及非金属矿(包括冶金用、建筑石料用白云岩,熔剂用、水泥用、建筑石料用灰岩,水泥配料用砂页岩,石膏,绿松石,萤石等矿产),查明资源储量中铁矿,硫铁矿,水泥用、建筑石料用灰岩,石膏,熔剂用灰岩,建筑用白云岩等矿产构成我市矿产资源的主体,绿松石矿、地热等是我市特色矿种。

  (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2020年,马鞍山市矿产资源开采总量3300.08万吨,全市登记在册的采矿权共56家,其中:大型矿山23家,占全市总数41.07%;中型矿山19家,占全市总数33.93%;小型矿山14家,占全市总数25%,大中小型矿山企业比例41.1∶33.9∶25,大中型矿山所占比例75%。56家矿山中生产矿山22家,停采矿山24家(资源量枯竭、环境保护等原因停采),升级改造或筹建阶段矿山10家。

  矿山“三率”指标,各类矿产采矿回收率基本在80%以上,铁矿选矿回收率平均75%,共(伴)生矿产大部分达到回收综合利用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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