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组织设施普查,制定总体方案,摸清设施种类、构成、规模等情况,建立设施危险源及风险隐患管理台账;建立和完善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实现设施信息共建共享。统筹城区地下空间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立足于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高效安全运行和空间集约利用,合理部署各类设施的空间和规模。推广地下空间分层使用,提高地下空间使用效率。明确房屋建筑附属地下工程对地下空间利用的底线要求,严禁违规占用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空间。消除安全隐患、加大老旧设施改造力度,加强设施体系化建设,提升设施效率和服务水平;提升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17、深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应建尽建,农户日常生活污水应接尽接,处理设施标准化全覆盖。提标改造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按照“因村制宜,分类施治,厂网同步,集中处理”的原则,对宜纳入城镇(或工业园区)污水管网的村庄,优先考虑将其纳入管网统一处理。对难以纳入城镇(或工业园区)污水管网的村庄,污水量大且易于统一收集的,应建设污水收集管网,利用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生活污水;对居住相对分散、污水难以收集的山区村庄,可结合疏浚沟渠塘坝、改厕等方式处理生活污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需与村庄搬迁撤并、改厕规范升级、街巷道路硬化等工作相结合,避免出现反复挖掘道路的情况。“十四五”期间,全面实施全县18个乡镇(街道)253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2025年底,全县所有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覆盖率达100%,运维管护机制基本建立,标准化运维率达90%。

  专栏4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

  一、重点任务

  (1)科学编制县域实施方案。编制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案,衔接村庄规划,细化制定分年度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加强对县域实施方案编制、落实工作的指导监督;分步稳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按照“先易后难、先急后缓、先环境敏感区和污染严重地区后一般区域”的治理原则,按照美丽乡村建设省级试点村,以及旅游重点村、重点脱贫攻坚村等实施生活污水治理,对多项功能叠加的优先安排,分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2)有效衔接融合各项涉农重点工作。整合乡村振兴样板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周边整治等重点工作的资源和资金,形成多部门协同推进、多渠道筹措资金、共同攻坚克难的工作合力。

  (3)建立健全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体系。引进专业机构,实行绩效管理,确保污水治理设施长效运行。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的原则,对建设小型微动力一体化设施或集中式污水站等工程治理农村生活污水的,倡导采取epc o(设计、采购、施工和管养一体化)、ppp(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统一实施,实现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管理智能化、集约化,降低建设及运维成本。

  二、治理模式

  坚持因地制宜、因村施策、简便适用的原则,选用成熟可靠、适合农村特点和实际的工艺技术,实现有害物质和污染成分有效清除降解。

  (1)对不能纳入城镇(或工业园区)污水管网的村庄,因村制宜采取不同方式处理:①对人口较少、居住分散、无法产生污水径流的村庄,鼓励利用房前屋后小菜园、小果园、小花园等实现就地回用。②对有少量污水径流的村庄,鼓励对周边闲置的沟渠、库塘实施生态化改造,建设人工湿地或氧化塘,利用排水沟渠或管道系统收集、处理生活污水。③对污水产生量小的山区村庄和生态敏感区村庄,可分片建设污水收集池,将污水外运至污水厂处理。④对污水产生量5-50吨/日的村庄或多户聚居区,可整村或分组联户铺设少量污水管网和设置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如一体化净化槽、一体化净化槽 人工湿地等方式处理生活污水。⑤对社区、联村、中心村、镇驻地等生活污水产生规模大于50吨/日的,可建设低成本、易维护、高效率的一体化集中污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

  (2)对镇街驻地及周边、工业园区内的村庄,具备纳入城镇污水管网条件的,优先考虑纳入市政污水处理系统。

  (3)对有拆迁计划但近期不能拆迁的村庄,可结合疏浚沟渠塘坝、垃圾卫生保洁等工作,采取非工程措施处理生活污水。

  三、排放标准与尾水利用

  尾水利用需满足国家和省相应标准。对人口较为集中、能够产生污水径流的单村或联村,生活污水经人工湿地、氧化塘或小型一体化处理设备处理达标后,可通过农田林草灌溉、景观补水等方式就近回用。其中,用于农田灌溉的,相关控制指标应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要求;用于渔业的,相关控制指标应满足《渔业水质标准》(gb11607—89)要求;用于景观环境的,相关控制指标应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18921—2002)要求。确需排放的,应达到受纳水体相应污水排放有关要求。位于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的村庄,原则上应结合村庄搬迁计划实施搬迁;暂时无法搬迁的,需对生活污水实施处理,不能达到相应水功能区划要求的,严禁外排。

  四、监管措施

  一是项目建设要问需于民,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水体净化等综合措施恢复农村地区水生态,设计方案细化到村到户,每户村民对所采取的污水处理方式签字认可,县政府把关批复,确保符合标准。二是管理要问计于民,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厕改粪污水、农家乐小作坊、分散养殖等污水治理区别分类,协同管理。生态环境部门将污水处理处置设施运行管理情况纳入全市生态环境网格化监管,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情况纳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范围。

  18、加快推进天然气普及

  按照绿色低碳的城市生活要求,优化布局天然气管网设施,加快推进天然气管道建设,对接省网“金丽温”线,中心城区和壶镇镇实现管道供气,逐步推进全县乡镇实现管道供气,为缙云城市建设输送清洁能源。加快提前谋划老小区、城中村天然气改造计划,推广管道天然气在管网建设条件成熟的地区的利用,推进餐饮行业“瓶改管”工作,明确实施方案和保障措施,以方便、安全、经济的管道燃气代替餐饮场所目前使用的瓶装液化气,力争“十四五”期末实现城区新旧小区天然气基本普及。持续开展燃气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开展专项安全检查。

  19、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全面加强消防法制建设,建立消防工作部门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督、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安全责任网络。持续加强火灾隐患整改力度。扎实开展生产性场所、建设工地、易燃易爆危化品和彩钢板建筑等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强化消防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壮大消防队伍建设,健全消防管理措施,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20、建立完善人民防空运行机制

  进一步扩大人防工程规模,增加人防工程种类,优化布局,使其分布均衡,完善人防工程建设,人均人防工程达到《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规定的1m2/人标准,形成“平站结合、相互连接、四通八达”的城市地下空间。同时,抓好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和平时维护管理工作,成立消防监督管理中心,做好在建人防工程的施工监督管理工作;完善人防工程管理、人防行政审批等方面制度建设工作,完善长效管用的机制建设。继续抓好人防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各类防灾减灾宣传活动、人民防空人口疏散演练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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