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

  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

  目 录

  一、基础和形势 1

  (一)现状特征 1

  (二)应对基础 3

  (三)发展形势 6

  二、总体要求 9

  (一)指导思想 9

  (二)基本原则 10

  (三)战略定位 11

  (四)发展目标 12

  三、主要任务 16

  (一)着力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16

  (二)着力构建高质量养老服务体系 18

  (三)着力构建全周期健康支撑体系 21

  (四)着力构建适老化产品供给体系 24

  (五)着力构建均衡型人力资源体系 27

  (六)着力构建友好型社会环境体系 30

  四、重点工程 32

  (一)全民健康素养提质工程 32

  (二)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体系完善工程 32

  (三)康养产业发展示范工程 33

  (四)智慧养老应用推广工程 33

  (五)老年友好型社区打造工程 35

  (六)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健全工程 35

  (七)为老服务队伍增量工程 36

  (八)“长寿之乡”建设标准体系构建工程 37

  (九)老龄社会治理创新工程 38

  五、保障措施 39

  (一)加强组织领导 39

  (二)完善投入机制 39

  (三)壮大工作队伍 40

  (四)加强数据支撑 40

  (五)加强统计监测 40

  (六)加强舆论引导 41

  附表:1.丽水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项目表

  2.丽水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重大任务清单

  3.名词解释

  2020-2050年是我国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分“两步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历史阶段,也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战略机遇窗口期。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事关国家发展和民生福祉,是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为及时、科学、综合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人口老龄化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支撑我市建成共同富裕美好社会山区样板,打造全面展示浙江高水平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绿色发展成果和经验的重要窗口,根据《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和《丽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制定本规划。规划中期至2025年,远期至2035年,展望至2050年,是到本世纪中叶我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战略性、综合性、指导性文件。

  一、基础和形势

  (一)现状特征

  从人口总量看,常住人口持续增长,户籍人口基本稳定。常住人口方面,2020年全市共有常住人口250.8万人,比2010年增加39.1万人,“十三五”期间年均增长1.45%,持续保持较好的增长态势。户籍人口方面,2020年全市共有户籍人口270.74万人,比2010年增加11.1万人,“十三五”期间累计增长1.64%,较“十二五”时期增加0.35个百分点。总体上看,全市户籍人口规模大于常住人口,但两者差距在逐步缩小。

  图1 2010—2020年丽水市人口变化情况(万人)

  从老年人口看,总量规模持续扩大,已迈入中等老龄化阶段。常住人口中,2020年全市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53.25万人,占总人口比重的21.24%,比2010年提高了4.62个百分点;全市60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口总量占全省比重为4.41%,常住人口老龄化程度比全省面上水平的18.7%高出2.54个百分点。户籍人口中,2020年全市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为55.1万人,占总人口比重的20.35%,户籍人口老龄化程度比全省面上水平的23.43%低3.08个百分点。综合来看,全市已迈入中度老龄化阶段。

  从年龄结构看,低龄老人仍为主体,持续性长寿特点鲜明。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居民健康水平的不断提升,人均预期寿命持续增长,目前全市人均预期寿命已达81岁。2020年,全市60-69岁的户籍低龄老人规模为30.2万人,占老年总人口的54.7%;80岁及以上的户籍高龄老人达9.42万人,占老年人口比重为17.06%;百岁及以上户籍老人达184人。60岁以上老人、80岁以上老人和百岁老人比例呈现正三角形阶梯状。

  从空间分布看,老龄化地区差异明显,“乡高城低”“北高南低”特征突出。按照户籍人口计算,2020年全市农村老龄化率为20.6%,城镇老龄化率为19.8%,农村老龄化率比城镇高近1个百分点。同时,遂昌县、缙云县、松阳县、莲都区等地户籍人口老龄化率较高,普遍高于20%;青田县、庆元县、景宁县等地区老龄化率普遍低于19%,全市总体上呈“北高南低”特征。

  图2 2020年丽水市各县(市、区)户籍老龄化程度

  (二)应对基础

  “十三五”时期是确保与全省同步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面对大变局大变革大事件深刻影响,市委团结带领全市人民,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高举发展的行动旗帜,全面厉行“丽水之干”,以勇当探路者和模范生的奋进姿态,奋力开辟高质量绿色发展新路,开创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新境界,为应对人口老龄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老龄事业。全市各县(市、区)均建有老龄委,政府分管领导担任老龄委主任,老龄工作机构健全。成立了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搭建形成市、县、乡三级养老服务组织管理机构,每年连续组织召开全市养老服务工作推进会,将养老服务业发展作为民生领域的“一号工程”。组建成立了由省、市、县三级养老领域专家组,指导养老政策研究、标准制定和重难点问题解决。围绕综合引领、社会参与、设施建设、人才培养、医养结合及规划标准等多个层面,系统性谋划养老扶持政策文件30余项。与省民政厅连续签订了两轮厅市养老专项合作协议,2015年以来全市养老服务业发展累计投入资金11亿元。

  长三角健康养生福地加快打造。牵头建立长寿之乡绿色发展区域合作联盟,成为联盟执行理事长单位和秘书处所在地,扩大了长寿之乡品牌影响力。生物医药、益智木玩、休闲康养等康养产业加快发展,森林康养工作领先全省。通过深挖海拔600米及以上区域自然人文生态资源的康养功能和价值,“康养600”小镇加快打造。缙云荣获中国长寿之乡健康养生服务城市(县)称号,云和荣获中国长寿之乡健康养生服务城市(县)、中国长寿之乡敬老养老服务示范城市(县)称号,龙泉、遂昌、庆元荣获中国长寿之乡旅游文化服务示范城市称号,青田高市乡等4个乡镇荣获中国长寿之乡乡情体验基地称号,缙云县懿圃西红花养生园、松阳县箬寮原始林景区荣获中国长寿之乡康养示范基地称号,19个产品荣获中国长寿之乡养生名优产品称号。 “丽水山耕”生态农产品平均溢价超过30%,“丽水山居”实现营业总收入37.6亿元,“丽水山景”品牌影响力日渐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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