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更高水平和更高质量的公共服务供给,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政府主导、多元参与

  突出政府在公共服务供给保障中的主体地位,同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推动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政府职能逐步从直接提供服务为主向制定行业标准、组织服务供给、提供资金支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转变。

  (二)保障基本、公平优先

  明确政府兜底保障的标准与水平,促进公共服务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织密扎牢民生保障网,逐步提高服务标准、统筹层次和服务质量,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加群众幸福指数。

  (三)数字赋能、便民利民

  加快推进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新模式在公共服务体系中的运用。统筹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和共建共享,推进信息化应用和“一站式”办理,提高经办机构标准化服务管理水平,使群众能够便捷享有各项公共服务。

  (四)尽力而为、量力而行

  在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力度的同时,充分考虑各地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和财政承受能力,在发展中完美提升。尽力而为,坚持民生事业的决心和意志;量力而行,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立足实际多办利民惠民实事,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

  (五)保障制度、持续发展

  严格落实国家公共服务标准,建立统一管理、分工负责、协同推进的公共服务标准工作实施机制,加强对标准制定及实施应用的综合协调,做好统筹规划、财政保障、监测评估和技术指导。

  第三节 发展目标

  “十四五”时期,全县公共服务进入全面提质增效新阶段,总体目标是: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稳步提高,覆盖全民、普惠共享、城乡一体的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公共服务更加丰富。

  (一)供给方式多元化

  公共服务投入大幅增加,服务供给不断创新,提供主体和方式更加多元化。依据服务人口和半径配置公共服务资源,实现县域范围的全覆盖,服务的可及性、便利性进一步提升。

  (二)服务优质均衡

  城乡、区域间公共服务水平差距明显缩小,均等化水平稳步提高,推动城乡公共服务内容和标准统一衔接,补齐城乡公共服务短板,重视和保障城镇农业转移人口就近享受高质量的公共服务,鼓励和引导公共服务设施重点向中心镇和中心村集中,实现公共服务优质均衡发展。

  (三)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

  实施十大“暖民心”行动,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等方面取得更大进展,确保公共服务覆盖全民、兜住底线、均等享有,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专栏1:“十四五”公共服务主要指标

  序号 指标名称 2020年 2025年

  1 每千常住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个) 2 5.13

  2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 92.1 100

  3 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 103.5 100

  4 高中阶段毛入学率(%) 96 100

  5 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9.5 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6 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张) 4.9 6.2

  7 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1.8 2.6

  8 每千人口拥有注册护士数(人) 2 2.7

  9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98.9 100

  序号 指标名称 2020年 2025年

  10 人均预期寿命(岁) 77.5 78.8

  11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19.8 19.6

  12 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 32 55

  13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个) 2 16

  14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率(%) 100 100

  15 平均每万人拥有公共图书馆建筑面积(平方米) 200.9 220

  16 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平方米) 1.8 3.5

  17 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0.03 0.02

  第三章 聚焦公共服务重点领域

  第一节 提升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水平

  创新、扩大普惠性托育服务资源供给,推动托育事业规范化发展,加快构建儿童友好型社会,为儿童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扩大托育服务多元供给

  发挥责任主体作用,建立健全相关公共政策,加强统筹管理,加大财政投入,不断扩大普惠性质公办幼儿园比例,扩大现有托幼园所的规模和容量,推进托幼服务均等化。开展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为婴幼儿家庭提供质量有保障、价格可承受、方便可及的普惠性托育服务,使托幼服务真正做到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建立健全托育服务标准规范体系,大力发展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样化服务。鼓励社会资本投入3岁以下婴幼儿托儿所、幼儿中心等机构建设和运营,努力提供灵活多样的普惠性托育服务。2022年新增托位数60个、新增公办幼儿园学位300个,到2025年全县总托位数达到1085个,千人口托位数达5.13个,新增公办幼儿园学位720个,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不低于90%。

  第二节 坚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推进教育公平,推进全县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教育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构建创新型开放式现代化县域教育体系。

  推动各级教育高质量发展

  坚持“办学条件标准化、资源配置均等化、办学行为规范化、教育教学优质化”,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促进教育均衡从外延发展转向内涵发展。

  1.学前教育。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坚持公办民办并举,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优化幼儿园布局,推动城区城南、城东3所幼儿园建设,乡镇幼儿园提标提质,学前教育资源充足的区域原则上不再审批新的民办幼儿园。巩固“无证园”治理成果。深入推进普惠性幼儿园标准化建设,建立公办园保教费收费标准和普惠性民办园最高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开展“小学化”专项治理行动。“十四五”末,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100%,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5%以上,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超过70% 。

  2.义务教育。加快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全面实施教育集团化办学,进一步促进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合理布局城镇学校建设,推动城区新建一所义务教育学校。落实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办学标准,加快推进学校信息化建设,全面提升改善乡村学校办学条件。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有效整合校内外资源,不断提高义务教育延时服务质量。“十四五”末,全面完成优质均衡发展县达标任务。

  3.普通高中教育。加强配套设施建设,完成休宁中学教学楼、宿舍楼新建改建,加快县域普通高中智慧校园建设进度。全面落实新课程新教材新高考综合改革。落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标准,构建公办普通高中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统筹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十四五”末,休宁县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保持在95%以上,2025年达到100%。

  4.职业教育。加快推进黄山健康职业学院新校区工程建设,推动职业学校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全面提升办学水平。巩固休宁徽匠学校通过省级b类学校评估达标验收成果,形成全县职业教育稳定发展的基础力量。支持黄山健康职业学院升格为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完善职业教育管理机制,强化政府对职业教育的统筹,建立校企互兼互聘、双向流动、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合作共建的“产学研用”合作机制。“十四五”末,推动中等职业教育毕业生就业升学率达97%。

  5.特殊群体教育。完善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业政策,落实就地参加中、高考和“籍随人走”政策。落实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政策。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率达到97%,重点支持农村地区普通中小学开展随班就读,对重度残疾儿童实施送教上门。

  6.老年教育。不断扩大老年教育覆盖面,加强老年教育学习场所建设,完善基层社区老年教育服务体系,推动老年教育途径多样化发展。到2025年,应达到全县常住老年人口的30%及以上参与学习教育活动,改建县老年大学2所,乡镇老年学校21所,村(社区)老年学校159个,覆盖县、乡、村三级老年教育体系的服务网络基本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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