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三联四助五提升”工作机制:是县委县政府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东西部协作决策部署,探索形成的“健全‘三联机制’优化顶层设计,用好‘四种模式’助推产业发展,深化‘五大协作’提升帮扶质效”东西部协作工作机制。“三联”即注重决策联商,注重人才联动,注重资源联合。“四助”即用好“广州企业 惠水资源”助推园区扩容,用好“广州总部 惠水基地”助推种养提效,用好“广州研发 惠水制造”助推产业升级,用好“广州市场 惠水产品”助推产品畅销。“五提升”即深化后续扶持提升群众生活水平,深化劳务协作提升就业增收水平,深化教育协作提升教育质效水平,深化医疗协作提升卫生服务水平,深化乡村振兴提升农村颜值水平。

  〔19〕乡村振兴“四进计划”:是县委县政府为进一步推进乡村振兴全面发力,研究出台的人才进村、科技进村、资金进村、运营进村“四进计划”政策措施。

  〔20〕“五个处置绝不过夜”:是县委县政府关于维护安全稳定作出的具体工作要求,即网络舆情一经发现处置绝不过夜、信访事件一旦发生处置绝不过夜、安全问题一经发现处置绝不过夜、群体性事件一旦发生处置绝不过夜、违法处置绝不过夜。

  〔21〕信访首访“4331”工作机制:是县委县政府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安排部署,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化解信访突出问题,研究提出的信访维稳工作具体措施。“4”即建立包保、稳控、化解、督办“四项责任清单”,“3”即压实进京访包保、赴省访包保、州县访包保“三级包保责任”,“3”即明确交办、反馈、化解“三个限时”要求,“1”即落实“一案一方案”机制,做到坚持“一案一分析”“一案一明责”“一案一化解”。

  〔22〕“免申即享”:是通过信息系统数据比对,筛选出符合条件的参保企业,企业无需提交申请即可享受稳岗资金返还。

  〔23〕“四单闭环”企业服务机制:是我县在打造“贵人服务”品牌中创造的企业点单、专班派单、部门接单、企业评单服务企业新机制。

  〔24〕“六个惠水”建设:是指县委县政府于2021年提出的“十四五”工作的奋斗目标;即加快建设富庶惠水、美丽惠水、宜养惠水、人文惠水、数字惠水、平安惠水,奋力谱写多彩贵州现代化建设惠水新篇章。

  〔25〕“绿电”:即绿色电力,是指在生产电力的过程中,它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为零或趋近于零,相较于其他方式(如火力发电)所生产的电力,对环境的冲击影响较低。绿电的主要来源为太阳能、风力、生质能、地热等。

  〔26〕“三培育三服务”专项行动:是县委县政府为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研究出台的培育服务企业、产业、项目的政策措施。

  〔27〕农业产业“531”项目库:是黔南州委州政府立足农业产业项目小散、量大、面广的实际,研究出台的农业产业项目库建设管理意见,建立“想干”的5年储备项目库、“可干”的3年动态项目库、“能干”的1年实施项目库,加快推动农业产业提质、增效、转型,从源头上防止出现农村闲置低效项目,助推乡村产业振兴。

  〔28〕项目“四制”:是建设项目管理中的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29〕“一目录五清单”:是国家为提升政府监管效能,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动各地制定的行政执法“分类检查事项目录”和“不予处罚、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从重处罚”清单。

  〔30〕“书记县长”营商环境直通车:是县委县政府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开通的直接面向书记和县长的营商环境问题反馈直达渠道。

  〔31〕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和“净地出让”:“弹性出让”是指根据企业的需求和土地使用期限的灵活性,采取不同的土地出让年限。“净地出让”是指出让前应处理好土地的产权、补偿、安置等经济法律关系,完成必要的通水、通电、通路、土地平整等前期开发。

  〔32〕“1 n”税费共治格局:是县委县政府为深入推进财源建设和税费治理,研究出台的税费协同共治政策措施。“1”指研究制定的税费协同共治工作方案,“n”指各种税源种类。

  〔33〕“利剑2021-2025”专项行动:是我省为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决策部署,在全省开展打击环境违法犯罪“利剑2021-2025”专项行动,重点对偷排偷放、涉危涉重、环境监测数据作假等严重环境违法犯罪问题开展专项治理。

  〔34〕“双碳”:即碳达峰、碳中和,是我国提出的两个阶段碳减排奋斗目标,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实现碳中和。

  〔35〕能耗“双控”:是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实行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解决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的一项重要措施,既能节约能源资源,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也能倒逼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高我国经济发展绿色水平。

  〔36〕“两高一资”:是在产业经济、商品贸易等领域,将“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称为“两高一资”。

  〔37〕“双停”:是州委州政府在安全生产领域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作出的“干部停职检查、企业停工整改”的具体工作要求。

  〔38〕“三个责任”体系:是安全领域的企业主体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属地监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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