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教育和科学技术
2022年末,全县幼儿园43所,在园幼儿数1845人,学前一年儿童毛入园率100%。小学4所,其中集中办学3所,示范小学1所,在校学生3443人(其中女生1692人),小学毛入学率110.53%,小学辍学率 0.00%,小学升学率为100%。全县初中1所,在校生1476人(其中女生684人),初中毛入学率123.41%,初中辍学率0.00%,初中3年巩固率93.35%。
全县初中享受营养餐1416人,小学享受营养餐3241人。全县初中随迁子女48人,其中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有0人;小学随迁子女151人,其中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有69人;全县初中留守儿童13人,小学留守儿童46人。
全县共有教职工762人,其中初中教职工数167人,小学教职工数381人,幼儿园教职工数203人,教师进修学校教职工数11人。全县专任教师645人,其中初中专任教师157人,小学专任教师358人,幼儿园专任教师121人,教师进修学校专任教师9人。
十、文化、卫生和体育
2022年末全县共有智慧旅游服务中心1个,文化馆1 个,公共图书馆1个,博物馆1个,文物管理所1个,非物质文化保护中心1个,乡镇综合文化站8个。全县现有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2个,省级文物保护单位6个,州级文物保护单位9个,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8个,登记文物58个。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4个,被命名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2人;被列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12个,被命名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25人(其中7人过世);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44个,被命名为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39人(其中4人过世);纳入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34个,被命名为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144人(其中25人过世)。
2022年末全县拥有医疗卫生机构53个。县级综合医院1个、县疾控中心1个、县妇幼保健院1个、县卫生监督所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个、乡(镇)卫生院7个,41个村卫生室。全县现有在职卫生工作人员348人,其中卫技人员327人,占全县卫生工作人员总数的94%;拥有执业医师103人;现有在岗乡村医生69人;全年乙类报告传染病发病率98.66/10万,丙类报告传染病49.33/10万;婴儿死亡率0‰,农村住院分娩率74.46%。
十一、资源、生态环境和安全生产
据初步统计,2022年全县林业用地面积86273.47万亩,占国土面积的 78.9%;全县森林覆盖率为75.54%。全县生态公益林地面积80540.58万亩。
2022年,全县能源消费总量16.74万吨标准煤(等价热值),同比增长0.7%。全县能源消费量结构为:第一产业能源消费量0.31万吨标准煤,同比增长14.8%;第二产业能源消费量7.4万吨标准煤,同比下降1.9%;第三产业能源消费量5.6万吨标准煤,同比增长2.2%;城乡居民生活用能3.43万吨标准煤,同比增长3%。全县单位生产总值(gdp)能耗同比下降0.6%。
2022年,通过环境保护监测,地表水达标率100%,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100%。县城空气环境质量优良率100%,pm10、pm2.5、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浓度达到一类环境空气功能区质量标准,臭氧浓度达到二类环境空气功能区质量标准。
2022年末共发生道路运输事故12起,造成死亡9人,受伤15人,生产安全事故2起,造成死亡2人。
十二、人口、人民生活、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
2022年末,全县常住人口5.61万人。按年龄结构划分,0-15岁0.91万人;16-59岁3.74万人;60岁及以上0.96万人。出生率为3.96‰,死亡率6.61‰,人口自然增长率为-2.65‰,年末全县人口城镇化率为18.98%。
全年全体居民可支配收入19103元,同比增长6.9%。按常住地分,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6087元,比上年增加1591元,同比增长3.6%。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272元,比上年增加981元,同比增长8.7%。
全年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5738元,同比增长4.5%,按常住地分,城镇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3085元,同比下降3.3%。农村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1912元,同比增长8.6%。
2022年全县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4%,城镇新增就业1331人。年末全县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45361人(其中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6918人)。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57057人;城镇职工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为3893人。
2022年全县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为1693人,共计发放保障金856.22万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为10460人,共计发放保障金3202.55万元。
2022年末,全县各类提供住宿的社会服务机构和实施4个,其中养老服务机构3个。各类社区服务实施106个,其中社区服务中心8个,社区服务站49个。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年快报数,正式统计数据以各年度的统计年鉴为准。
2.生产总值、三次产业增加值的绝对值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独立核算工业企业。
4.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速度未扣除价格因素的影响。
5.本公报中登记失业率、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社会保障数据来自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数据来自县财政局;金融机构存贷款数据来自县人民银行;教育机构、在校学生数、入学率、辍学率等数据来自县教育体育局;卫生机构、人员、数据来自县卫健局;旅游业、文化、文物事业机构数据来自县文化旅游局;电信业务总量、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用户数来自县工信局;招商引资、对外贸易数据来自县投资促进局;医疗保险数据来自县医保局;安全生产数据来自县安监局;服务性机构数,城镇、农村低保数据来自县民政局;环境保护质量监测指标来自迪庆州环境保护局德钦分局;其他数据均来自德钦县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