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年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3 起,死亡 2 人,受伤 1 人,造成 直接经济损失 260 万元。火灾事故 56 起,死亡 2 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72.3 万元。
注:
①公报中各项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正式数据以《青川统计年鉴-2023》为准。
②公报中生产总值及增加值指标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实施统一核算后,根据报表制度规定每年都将对上年 gdp 数据进行修正,2021 年地区生产 总值及分产业增加值、三次产业结构数据为修订后数据。万元 gdp 能耗按 2020 年不变价格 计算。
③全社会投资=500 万元及以上固定资产投资(简称固定资产投资) 农户投资。
④公报中城镇新增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等来自人力资 源和社会保障局;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来自医疗保障局;森林面积、森林覆盖率数 据来自林业局;年末有效灌溉面积等数据来自水利局;农机总动力等数据来自农业农村局; 旅游数据来自文化旅游和体育局;交通运输数据来自交通运输局;邮政通信数据来自邮政 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联通公司;财政数据来自财政局;金融数据来自中国人民银 行青川县支行;保险业数据来自国有资产事务中心;教育数据来自教育局;科技数据来自 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化广播电视数据来自文化旅游和体育局; 体育数据来自体育事务中心;医疗卫生、人口出生率、死亡率和自然增长率数据来自卫生 健康局;户籍人口数据来自公安局;社会救助数据来自民政局、惠民中心;环境监测数据 来自生态环境局;安全生产数据来自应急管理局;其他数据来自统计局。
⑤《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按照国家 有关规定,定期公布统计资料。《四川省统计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 政府统计机构发布统计公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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