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文化体育事业蓬勃发展。累计开展“我们的节日”系列文化活动12场次,“戏曲进乡村”30余场次、皋兰县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文艺活动2场次、皋兰县科技活动周启动仪式文艺演出1场次;以庆祝建党100周年为主题,立足红色文献资源,传承红色文化基因,举办“喜迎百年华诞•弘扬民族精神•寻梦百年梨园”美术作品联展、“奇峡梨园、魅力皋兰”摄影大赛等活动;组织开展“阅百年历程·传精神力量”4.23世界读书日全民阅读推广活动、“民族团结一家亲,全民阅读振精神”主题阅读活动、“缅怀先烈·致敬英雄”经典诵读活动、“祖国在我心中”征文活动等各类阅读活动20余次。播放公益电影400余场次。认真开展一村一品群众性文化工程,全年辅导各类文化协会次数达到200场以上,加大兰州太平鼓、兰州鼓子、铁芯子、什川灯火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力度,挖掘培养农村文化能人10名,开展传承人培训活动2场次,极大提高了基层文化协会的活动水平和活动能力。在各新媒体发布稿件153篇,在“皋兰发布”以及抖音账号中开设慢直播,观看人数达6.7万人次。向中央电视台cctv13频道推送《百年古树梨花开·如雪似雾迎春来》视频长达1分钟时长,向新华社推送稿件《梨园花开引客来》阅读量达93.3万人次;院线电影《梨花镇》已入围第二十四届上海国际电影节“制作中”单元。成功举办皋兰县“喜迎百年华诞·共享运动年华”第四届“黄河古道”全民健身节。首次承办市九运会青少年自行车赛、武术比赛、大众舞蹈比赛,我县自行车队获得14金、5银、3铜的好成绩。同时市九运会荣获青少年组金牌榜第五名、团体总分第六名大众组优秀组织奖、体育道德风尚奖、最佳赛区等称号。积极备战参加“2021年甘肃省青少年山地、公路自行车锦标赛”获得4金2银4铜,金牌数第2,总成绩第2的佳绩。组织参加第三届西北五省八门拳邀请赛,在传统器械、传统拳术、太极等方面荣获了个人金奖9个、银奖15个、铜奖15个、纪念奖4个;集体项目银奖1个,团队武德风尚奖1个和集体三等奖的优异成绩。三川口社区心桥艺术团代表我县参加“舞动金城”兰州第五届广场舞大赛,荣获优秀奖。
九、节能减排和安全生产
2021年,全县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工业绿色节能低碳发展工作部署,通过加强能源管理制度建设,促进企业节能降耗取得明显成效。开展重点用能企业能源审计,督促重点用能企业通过审计找出企业节能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挖掘节能空间,规划合理用能。充分发挥节能监察作用,深入开展重点行业能耗专项监察及日常节能监察工作。开展节能诊断,充分利用第三方诊断机构的专业优势,全面分析企业节能潜力,提出针对性的节能改造建议,促进企业节能降耗、降本增效。通过“节能服务进企业”、节能宣传周活动,向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宣贯工业节能法律法规、工业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等政策,引导企业进一步履行好社会责任,牢固树立节能降耗意识。对规模以上工业用水状况进行月度监测、统计分析,实时督促指导企业加强用水管理,合理用水。严格重点用水企业用水定额管理工作,督促指导高耗水行业严格执行《甘肃省行业用水定额》,制定用水计划。制定下发《皋兰县推进工业领域污水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在工业领域开展污水资源化利用,逐步提升工业领域污水资源化利用水平。严格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固废产生企业规范本企业工业固废源头管理工作。行业主管部门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加强重点产废企业监督管理,督促产废企业严格落实相关污染防治要求,确保生态环境安全,严防二次污染。
2021年,继续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排污许可证制度,推进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排污权交易。实施区域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严控高污染行业新增产能,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确保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和项目年度总量控制目标。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减排量均完成计划目标。cod、氨氮等指标稳定达到国家排放标准。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17天,达标率86.8%,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2021年,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防灾减灾、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推进新型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努力实现应急管理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保障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扎实稳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认真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全县共发生各类事故11起,死亡11人,受伤11人,直接经济损失708万元。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为0.12人。
十、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2021年,城乡居民收入稳步增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575元,比上年增长7.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092元,比上年增长10.7%。城乡居民收入比为1.96,比上年缩小0.06,人民获得感持续提升。全年全县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5168元,比上年增长3.7%,恩格尔系数为34%;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8941元,增长7.9%,恩格尔系数为32%。
2021年,民生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全县城乡低保标准提高10%,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589元提高至636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不低于4428元提高至4788元,城乡特困人员基本供养生活标准从不低于12215元、5757元提高到不低于13198元、6224元,全年累计发放低保金3385.58万元;发放特困供养金338.89万元,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切实保障。临时救助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全年实施救助1589人次,发放救助金985.86万元。积极做好各类儿童关爱保障工作,全年累计发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金71.55万元,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15.31万元;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全年保障金额4.25万元,落实3名考入普通高等院校且符合资助条件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每人6000元的助学金;成立了皋兰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委托信息台账,并全部录入“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实行动态管理,认真落实儿童督导员探访制度,将关心关爱儿童工作落到实处。全年为1509名困难残疾人、1928名重度残疾人累计发放生活和护理补贴405.3万元。持续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及服务质量情况“回头看”核查工作,实施养老服务对象扩面行动,全年新增402名符合条件的居家养老服务对象,全年服务老人达49556人次,核查拨付服务经费151.229万元,切实为高龄、失能半失能等老年人解决了生活困难。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不断完善“资金 物质 服务”类的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方式,为228名困境儿童、788名贫困重度残疾人购买了第三方照护等关爱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