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人口
截止2022年12月末,全县常住人口308897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162456人,乡村常住人口146423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52.6%;全年出生人口2364人,出生率7.63‰;死亡人口2244人,死亡率7.24‰;自然增长率0.39‰。
1、本公报统计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据,公报数据与统计年鉴数据不一致时,以统计年鉴数据为准;
2、地区生产总值及各产业增加值绝对值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公报中人口、社会保障、财政、金融、交通、教育、文化、卫生、科技、环保、旅游、外贸等数据来源于公安局、人社局、财政局、人民银行、交通局、教体局、文广新旅游局、卫健委、科技局、环保局、商务局等相关部门。
4、对本公报数据有疑意,欢迎到统计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