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科技、教育、人才

  科技创新。全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费用631.0亿元,比上年增长3.8%。完成财政科技支出182.2亿元,增长20.6%。完成专利授权6.4万件,其中发明专利9372件。全年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1920家,年末有效高新技术企业7021家,同比增长31.6%。新认定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6518家、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4410家;新增省科技领军企业6家、省科技小巨人企业22家;新认定省技术创新中心1个;新增省部级重点实验室3个,累计3个;新增省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2家,累计22家;新增省级及以上众创空间10家,累计80家。全年共认定登记技术合同5505项,比上年增长35.1%;完成技术交易额888.0亿元,同比增长72.1%。

  教育事业。年末全市共有各级各类学校1725所,在校学生总数149.7万人。其中,在甬高校16所,全日制在校学生19.9万人;普通高中88所,在校学生10.8万人;中职学校32所,在校学生6.1万人;初中250所,在校学生23.5万人;小学381所,在校学生57.8万人;幼儿园949所,在校学生26.2万人。年末全市共有全日制民办中小学(幼儿园)621所,在校(园)生16.2万人,占全市全日制中小学(幼儿园)在校(园)生数的13.0%。义务段有30.0万名随迁子女就学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人才开发。全年全市新引进35周岁及以下大学生26.6万人,新增博士1213人,新增硕士12209人,均创历史新高。新增省级以上博士后工作站50家,累计395家。新增高技能人才7.6万人,累计达78.0万人,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比重达35.2%;新建技能大师工作室15家,累计145家;全年全市完成技能人才培训35.5万人。

  十、文化、卫生、体育

  文化建设。年末全市共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28项,省、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478项。研究出台全国首个《“一人一艺”全民艺术普及社会化服务标准》。新增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6处,新增市级文物保护单位52处。宁波奉化陈王遗址和余姚杜义弄汉六朝遗址入选2023年度浙江考古重要发现。宁波博物院《汇流--宁波建城1200周年特展》、周尧昆虫博物馆《一蝶一世界--周尧先生的科学人生与昆虫世界常设展览》荣获全省博物馆陈列展览精品奖。水路考古取得新成果,持续推进井头山遗址二期发掘,奉化江流域先秦遗址考古调查新发现先秦遗址19处、文物点2处。全年新增“15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455个、城市书房41家、文化驿站18家。

  卫生事业。年末全市共有医疗卫生机构5067家。医院(含妇保院)226家,其中三级甲等医院(含妇保院)10家,三级乙等医院(含妇保院)14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158家。年末全市实有病床5.0万张,拥有各类专业卫生人员10.7万人,卫生技术人员9.3万人,其中执业医师(含助理)3.8万人,注册护士4.0万人。按户籍人口统计,每千人床位数、卫技人员数、执业医师(含助理)数和注册护士数分别达到8.1张、14.9人、6.1人和6.4人,每万人全科医生数7.6人。

  体育事业。全年全市共举办全国性以上赛事48项。组队参加杭州第19届亚运会,获得金牌15枚、银牌7枚、铜牌1枚;参加首届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获得金牌12枚、银牌17枚、铜牌17枚。年末全市共有体育场地设施29760个,总面积达2850万平方米。全年体育彩票销售额达42.2亿元,比上年增长37.2%。

  十一、人口、居民生活、社会保障

  人口规模。年末全市拥有户籍人口622.2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1万人,其中市区316.1万人。全年全市出生32494人,其中男性16932人,男女性别比为108.8︰100。人口出生率为5.23‰,死亡率为8.55‰,自然增长率为-3.32‰;人口净迁入31692人,净迁移率为5.10‰。年末全市常住人口为969.7万人,比上年末增加7.9万人,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即城镇化率)为79.9%,提高1.0个百分点。

  居民收支。全年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1731元,比上年增长4.9%,扣除价格因素影响,实际增长4.5%。按城乡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144元,增长4.5%,实际增长4.1%;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8350元,增长6.3%,实际增长5.9%。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倍差为1.66。全市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5503元,增长5.8%。按城乡分,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50347元,增长5.1%;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2039元,增长8.6%。

  表8 2023年宁波市居民人均收支主要指标

指标

全体居民

城镇常住居民

农村常住居民

实绩(元)

增长(%)

实绩(元)

增长(%)

实绩(元)

增长(%)

人均可支配收入

71731

4.9

80144

4.5

48350

6.3

一、工资性收入

39320

3.4

43658

3.0

27262

4.7

二、经营净收入

12353

2.7

13320

2.3

9666

3.8

三、财产净收入

7690

4.9

9803

4.5

1818

6.6

四、转移净收入

12368

12.7

13363

12.3

9604

13.8

人均消费支出

45503

5.8

50347

5.1

32039

8.6

  社会保险。年末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540.9万人、517.2万人、341.6万人、471.2万人和386.1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96.6万人和286.7万人。截至年末全市累计发行社保卡1027.1万张,社保卡金融账户激活率达70.7%。

  民生保障。年末全市共有养老机构266个,床位数4.6万张。年末全市共有最低生活保障对象5.6万人,全年低保资金实际发放6.9亿元。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1255元/月。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2280元/月、2070元/月两档。全市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4616元,比上年增长12.6%。全年有3.3万名困难残疾人享受生活补贴,8.9万名重度残疾人享受护理补贴。全市3.3万名有康复服务需求的残疾人全部得到康复服务。年末全市特困对象集中供养207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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