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年全市普通高等院校招生24573人,在校生75562人,毕业生19588人。各类中等职业学校招生16350人,在校生46068人,毕业生14983人。普通高中招生29349人,在校生90964人,毕业生31416人。普通初中招生50287人,在校生142197人,毕业生49166人。普通小学招生52982人,在校生330002人,毕业生51402人。特殊教育招生460人,在校生2573人,毕业生393人。在园幼儿数159783人。

  全年全市授予专利权2554件。其中,授予发明专利权229件,增长2.2%。全年高新技术企业253家,同比增长48.0%;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346户,同比增长30.6%。

  全市有国家基本气象观测站13个,气象咨询服务12121电话线路60路。全市气象系统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业务单位14个,防雹、增雨受益覆盖面积1.4万平方公里,增雨量3亿立方米。全年全市平均气温14.6℃,平均年降水量524.4毫米,平均总日照时数2233.4小时。

  全市有专业综合地震台(站)1个,市级地震台网中心1个,数字测震台网1个,数字测震子台4个,县级地震监测台(站)13个。全年全市最大震级2.4级。

  十一、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和体育

  年末全市共有艺术表演团体50个,文化馆14个。公共图书馆13个,馆藏图书221万册。博物馆24个。市级以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83处,其中国家级102处,省级110处,市级71处。广播电视台13座,中短波转播发射台1座,调频、电视转播发射台6座,一百瓦以上调频、电视转播发射台10座。

  全年全市重点监测的7家景区接待游客262.2万人次,比上年下降40.4%;门票收入2052.0亿元,下降45.9%;经营收入6993.7亿元,下降38.4%。

  年末全市共有医疗卫生机构5492个。其中医院258个,卫生院184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99个,诊所(卫生所、医务室)1519个,村卫生室3324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4个,卫生监督所(中心)14个。卫生技术人员35282人,其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14532人,注册护士14775人。医疗卫生机构实有床位32851张,其中医院24057张,卫生院7233张。

  全年全市共有体育场1个,体育馆6个,运动员在省级重大比赛项目中获得金牌8枚、银牌5枚、铜牌1枚。全年销售中国体育彩票5.7亿元,比上年增长29.0%。

  十二、居民收入消费和社会保障

  全年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474元,比上年增长6.9%。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4358元,比上年增长2.9%。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479元,增长6.2%;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7469元,增长0.1%。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267元,增长6.9%;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2073元,增长7.0%。

  年末全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87.0万人,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280.7万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52.1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398.8万人,参加失业保险40.9万人,参加工伤保险72.3万人,参加生育保险33.5万人。

  年末全市共有各类提供住宿的社会服务机构194个,床位18669张。其中,老年人服务机构193个,床位18409张。年末共有社区服务站2173个。年末共有7363人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发放城市低保资金5540.6万元;67374人纳入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发放农村低保资金3.6亿元。8815人享受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全年销售社会福利彩票27500万元,筹集社会福利资金2379.5万元。

  十三、资源、环境和安全生产

  全年全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2267.8公顷。其中,工矿仓储用地733.2公顷,房地产用地268.1公顷,商业服务用地69.5公顷,基础设施等其他用地1197.1公顷。

  全年总用水量16.3亿立方米,比上年下降1.2%,其中,农业用水12.9亿立方米,工业用水1.3亿立方米,生活用水1.9亿立方米,人工生态环境补水0.3亿立方米。

  全市当年造林面积12.72万亩。全市拥有省级自然保护区1个,自然保护区面积达8.7万公顷。

  黄河、汾河流域运城段共监测6个断面。其中,达到ⅲ类以上水质标准的断面4个。

  全年中心城市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含二级)天数为236天。

  年末全市中心城区公园面积491.3公顷;绿地面积2720.4公顷,比上年增长1.9%。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5.21%。

  全年全市各类自然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4亿元,农作物受灾面积1.3万公顷,其中,绝收面积2034.3公顷。

  全年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26起,比上年下降10.3%;死亡35人,比上年下降5.4%。其中,生产运营性道路交通事故16起。

  注释:

  1.本公报部分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本公报部分数据由相关部门提供。

  3.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

  4.除注明外,所有增长或下降速度均为同上年相比较。

  5.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原因,存在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6.农业粮食与畜牧数据采用国家统计局运城调查队数据。

  资料来源:

  本公报中城镇新增就业、社会保障数据来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数据来自财政局;林业、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数据来自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水资源数据来自水务局;公路建设、公路运输数据来自交通运输局;民用车辆数据来自交警支队;邮政业务数据来自邮政管理局;电信业务数据来自联通、电信和移动;对外经济数据来自商务局;民航数据来自运城民航机场有限公司;旅游、文物、文化数据来自文化和旅游局;金融数据来自中国人民银行运城中心支行;保险业数据来自运城银保监分局;证券业数据来自山西证券、大同证券、西南证券、银河证券、中泰证券、中原证券、中金财富和东方证券;高等院校教育数据来自运城学院、运城职业技术大学、运城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山西水利职业技术学院、运城护理职业学院和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其它教育数据来自教育局;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数据来自科学技术局;科技专利数据来自市场监督管理局;气象数据来自气象局;地震数据来自防震减灾中心;体育数据来自体育局;卫生数据来自卫生健康委员会;社会服务、低保和特困供养数据来自民政局;环境数据来自生态环境局;安全生产数据来自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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