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色科室建设。结合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色,发展妇幼保健、康复、精神卫生等专科,着重推广适宜中医药卫生技术,将中医药“治未病”的思想与基层医疗机构“预防为主”相合,全面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常见病、多发病诊疗、预防保健、疫情防控、家庭发展等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功能。做好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基本药物制度的培训工作,鼓励县级公立医院和上级医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对口帮扶、人才输送及技术指导,规范医院人员就诊流程和临床操作,改变医务人员传统用药习惯,推动临床基本药物的合理使用,强化工作人员的沟通技巧,提高群众就医获得感。

  提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签约团队建设,完善全科医生培养制度,引导县级医院开展专科医生指导和充实基层家庭医生团队,以家庭医生为纽带,开放预约诊疗、住院床位资源、转诊绿色通道,提升履约服务能力。扩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范围,优先为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重点人群提供服务。家庭医生团队施行预约制服务,遵循“安全有效”的原则,为居家养老老年人提供康复护理、家庭病床服务、中医药服务等上门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成熟一家,发展一家。制定服务规范,全面开展签约服务年度质量考核,建立较稳定的考核指标,建立全科医生与签约居民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提升群众对基层卫生工作的满意度。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手段,为居民提供网上服务,鼓励签约居民网络联系自己的家庭医生进行线上保健咨询、小病诊治、配送药物等服务,接受慢性病按期随访、用药指导、健康教育等健康管理,提高工作和服务效率,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适应社会智能化和信息化发展的需要。到2025年,力争实现全市预防接种门诊数字化建设。

  专栏4: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力建设:在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发热哨点诊室和留观室,添置传染病防控有关设施设备;加强中、西医学科建设,解决居民日常医疗卫生需求。

  家庭医生签约工作项目建设:扩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内容,提供家庭医生线上工作平台,促进分级诊疗推进。

  第四章 优化待遇环境,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

  第一节 完善卫生人才队伍配置

  合理制定落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标准并建立动态核增调整机制,实行公立医疗机构人员控制数管理,根据各单位规模、类别、核定床位数、服务人口等因素按填平补齐原则合理核定人员控制数,达到二级医院标准的卫生院或社区医院按照县级医院标准核定人员控制数规模和专技岗位设置比例。

  围绕县域医共体建设,合理调整和确定定向培养招生规划,加强专科技术和通科知识学习,提高医共体人才的质量与能力。重点加强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相关专业,以及传染病、精神病、急诊急救、重症医学、肾脏内科(血液透析)、妇产科、儿科、中医、康复等临床专科人才培养,重视急诊科、感染科、儿科、老年医学科、安宁疗护科和精神科等紧缺医学人才、生殖健康咨询师、护理员、科普宣传员等技能型健康服务人才及药师和中医药健康服务、卫生应急、卫生信息化复合人才的招聘和培养,满足本地人才需求。通过引进高学历医学毕业生等高层次青年卫技人才,为卫技人才队伍输入新鲜血液,增加人才队伍活力。

  加强中医药人才引进及培养,引进高级中医药技术人才,以名中医带动名院和名科发展。鼓励中医药人才前往省内外知名医院进修学习,发挥中医药防治疫病作用。统筹调配并动态调整疾控机构人员编制,优化疾控中心专业技术岗位结构。着力提升公共卫生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与能力,培养具有较强学术背景、丰富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公共卫生复合型人才。建立大型队列研究的人才梯队,重点做好预防医学、现场流行病学、实验室检测等复合型人才的招聘与培养,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第二节 完善薪酬分配激励机制

  全面贯彻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完善公立医院薪酬总量核定办法、人员薪酬水平合理增长机制和内部分配制度。强化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入分配与绩效激励政策,科学建立绩效工资总量与业务量保持协调增长机制,医疗业务净收入和考核后获得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及支出结余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统筹用于在岗人员规定的绩效工资总额增量和临聘人员薪酬、机构运转等经常性支出。县级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优化内部绩效考核薪酬分配方案,向医德高尚、医技精湛的医务人员和重点岗位、急危险重岗位倾斜,避免平均主义,切实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在实施公立医院院长目标年薪制基础上,适时推行医院党委书记、总会计师、院领导班子目标年薪制,并逐步扩大目标年薪制实施范围。保障医疗卫生人员的合法权益,积极改善医疗卫生人员的执业环境,合理调节不同学科和专业的薪酬待遇水平,实施紧缺急需卫技人员岗位补助,提高全科、儿科、公共卫生、精神卫生、老年医学等紧缺专业人才岗位吸引力。

  第三节 加快引进高端医学人才

  根据我市居民健康需求与医疗卫生人力资源需求,对标社会发展规划和发展水平,建立柔性引才机制,加强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队伍建设,有计划、有目的地柔性引进高层次卫技人才或优秀技术团队,培养学科带头人,建设学术梯队,发挥其领军效应,带动各重点学科领域高速、可持续发展。积极落实省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四个一批”项目;鼓励支持县级公立医院建立“人才基金池”制度。对省级高层次卫生专技人才、地市级高层次卫生专技人才、医学类硕博士和本市培育的高层次人才制定不同的优惠力度,对薪酬待遇、科研启动费、奖惩措施、考核办法等条款给予明确的规定。充分考虑行业特点和实际情况合理设立晋升制度,打消引进人才对职称评定的顾虑。同时,破除唯论文论的评定机制,更多发挥县级卫生人才在基层带教的作用,引导他们将精力更多地投入到实际临床工作中去。

  专栏5: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

  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优化引才育才机制,推动实施“名医工程”,积极引进一批高层次卫生人才,充分发挥其对重点学科的建设作用。

  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培养计划:重点培养、招聘一批全科医生及紧缺专业人才,设置薪酬激励办法,增加岗位吸引力,完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

  第四节 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

  多渠道提升基层卫生人才水平,稳定基层人员队伍。建立基层人才培养补助资金,用于卫技人员业务技术与技能培训、管理人员医改政策与管理能力培训,切实提高基层服务能力与管理水平。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培训,加强以互联网为主体的继续医学教育,进一步推广开放式健康医疗教育体系、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互联网教学模式。继续实施基层医学人才定向培养项目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特岗医师计划,多渠道提升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层次,建立对口帮扶制度,设置激励机制,强化履约管理,引导医学人才前往乡镇就业,补充基层人才队伍,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良好运行。加强以全科医生为主的“11个一批”基层卫生人才培养,设立岗位补助、职称评聘优先等优惠的人才政策,提高全科医生岗位吸引力,并不断扩大全科医生培养规模。推进全科助理医生规培基地建设,力争到2025年实现每万人口拥有3名全科医生。

  第五章 关注重点人群,实现全生命周期新保障

  第一节 全面贯彻落实生育服务政策

  贯彻实施国家调整的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不断完善支持家庭生育的经济社会政策和公共服务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健全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人口监测体系,监测生育形势和人口变动趋势,加强人口形势分析及成果运用。推进生育生殖健康全过程服务,促进生殖健康服务融入妇女健康管理全过程。保障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制度和优惠政策,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对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落实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障、“双岗”联系人、就医绿色通道等措施制度;建立生活照料、养老照护等服务机制,优先安排入住公办养老机构、提供低收费托养服务,不断提升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能力。

  第二节 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

  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扎实推进福清市妇幼保健院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开展妇幼特色项目,满足群众多元化的妇幼健康需求。推进福清市医院、福清市妇幼保健院创建产前筛查诊断机构。推进福清市妇幼保健院创建省级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全面开展妇幼健康工作绩效考核,福清市妇幼保健院按照省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县级妇幼卫生工作考核体系,定期组织考核,引导妇幼健康工作规范发展。

  深入开展妇幼健康促进行动。健全出生缺陷综合防治网络,落实三级预防措施,全面推行新生儿疾病免费筛查项目,降低严重出生缺陷发生率。加强妇女和儿童健康管理,落实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增补叶酸、产前筛查、“两癌”检查等妇幼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以妇女常见病筛查为重点,结合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加强适龄妇女生殖健康检查,提高妇女常见病筛查率,推广适龄女性宫颈癌疫苗接种。加强女性青春期、孕产期、更年期心理健康咨询、指导。推进女性更年期保健工作,防治女性更年期疾病。积极推进出生医学证明“出生一件事”联办。

  提高婴幼儿照护服务水平。加大母婴设施建设力度,支持公共空间和公共设施适儿化改造。积极扩大普惠性托育服务供给,支持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力量举办托育服务机构,支持公办机构发展普惠托育服务,支持工业(产业)园区、用人单位等利用自有土地或设施新建、改扩建托育服务设施,普惠托位要向社会开放提供,鼓励依托社区、幼儿园、妇幼保健机构等新建和改扩建嵌入式、分布式、连锁化、专业化的托育服务设施,探索发展家庭育儿共享平台、家庭托育点等托育服务新模式新业态。以福清市尚学堂托育服务有限公司试点为基础,发挥示范引领、带动辐射作用,不断提高我市婴幼儿照护服务整体水平,满足广大家庭幼有善育的服务需求。力争到2025年,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4.5个。

  切实提升危急重症救治能力建设。贯彻落实母婴安全5项制度,健全完善危重症孕产妇、新生儿和儿童医疗救治体系,提升临床救治能力,保障母婴安全,降低孕产妇、新生儿死亡率。

  专栏6: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

  普惠性托育服务建设:设置明确的标准和规范,鼓励符合条件的托育机构提供高质量的健康管理、照护托养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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