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体旅融合。推动山地、水上、沙滩等户外运动与旅游深度融合,布局特色赛事活动和体育旅游项目,打造高品质的体育旅游精品线路、精品赛事、示范基地。
(责任单位:区文体旅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卫健局、区建设局、区资源规划局、区教育局、区国投集团、区城投集团)
(八)营造全民健身浓郁社会氛围
普及全民健身文化,弘扬中华体育精神,不断发挥全民健身在建设新鼓楼中的积极作用,推广全民健身基层典型人物和单位的示范效应,讲好群众身边的健身故事,挖掘和保护特色体育类非遗项目,推广非遗项目进校园、进社区,构筑体育精神文化平台。融入福州对外体育交流活动,积极配合办好两岸体育赛事交流活动,推动与其他区域全民健身重点领域交流合作。
(责任单位:区文体旅局、区委宣传部、区委文明办、区委台港澳办、区侨办、区侨联、区融媒体中心)
三、重点工程
(一)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工程
梳理可用于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空间资源,补齐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短板,明确年度目标任务,优先规划建设贴近社区、方便可达的体育综合体、各类球场、室外健身器材、健身步道、游泳健身场地等;更新更换健身路径50条;力争每万人拥有足球场地1块、游泳健身场地0.48个。
(责任单位:区文体旅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资源规划局、区建设局、区园林中心、区国投集团、区城投集团、十街镇)
(二)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管护提升工程
完善“体育部门监管、业主单位主体责任、第三方巡检”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管护机制,落实管护责任,提高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鼓励应用人工智能、无人技术对体育基础设施进行全方位升级,推动设施智能化、功能多元化智能改造,打造数字化管理平台,实现全民健身信息资源共享,提升全民健身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提升管护效能。区、街镇一般公共财政预算积极支持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管护资金,并争取中央、省、市等上级有关部门资金支持。鼓励引入社会力量承接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管护,倡导社会体育指导员参与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管护,提高场地设施服务效能。
(责任单位:区文体旅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国投集团、区城投集团、十街镇)
(三)群众运动健身品牌打造工程
结合“运动健身进万家”“全民健身运动会”“趣味运动会”“社区运动会”等赛事活动,打造以群众家门口的体育场馆、商圈、公园、社区、学校、企业园区为主要活动地点,以体育协会、体育俱乐部、体育培训机构、体育企业等为主要组织力量,以常规赛事、各类联赛、趣味赛事为主要板块,创新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方式,延伸健身活动参与时间,设计各类激励机制,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健身赛事活动。
(责任单位:区文体旅局、区直机关党工委、区教育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十街镇)
(四)全域体卫融合健康促进工程
大力推动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建立完善体育和卫健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运动促进健康新模式。巩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的成果,发挥体育健身在慢性病防治中的作用,实现“慢病干预、防治结合、主动健康”。主动融入福州市“体卫融合”合作联动网,打造“社区健康师”公共服务项目,推广“运动处方库”落地 ,提升群众科学健身的效果和安全性。依托福州市体卫融合的健康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加快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健康智慧化发展。
(责任单位:区文体旅局、区卫健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党对全民健身工作的全面领导,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制保障的全民健身工作机制。将全民健身高质量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把重点工作纳入政府年度为民办实事。发挥全民健身领导小组的作用,构建部门联动、分工明确、齐抓共管、灵活高效的全民健身协调机制,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责任单位:区全民健身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加大政策支持
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全民健身经费投入机制,加大全民健身事业投入。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盘活城市空闲土地,用好公益性建设用地,支持租赁供地,倡导复合用地,探索“以地引商、以地招商”的体育用地社会化出让模式。
(责任单位:区文体旅局、区财政局、区资源规划局、区建设局)
(三)夯实人才队伍
加强全民健身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人才队伍结构,提升人才队伍素质。构建政府、企业、高校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人才培养体系,优化人才培养机制。加强全民健身人才队伍与其他行业人才队伍的互联互通,拓宽人才培养渠道。积极引导退役运动员、教练员、体育教师、社会体育指导员以及其他领域人才为全民健身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责任单位:区文体旅局、区教育局、区人社局)
(四)强化安全保障
加强公共体育设施运营的日常监管和维护,规范公共体育场馆急救设备配置,确保开放达到防疫、应急、疏散、产品质量、消防安全等标准。贯彻落实国家体育总局《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全民健身赛事活动风险防控机制、研判机制、评估机制、防控协同机制、熔断机制、责任追究机制,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压实压紧安全监管责任。
(责任单位:区文体旅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鼓楼公安分局、十街镇)
五、附则
本实施计划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到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