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补齐薄弱地区短板。深入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对乡村小规模学校、偏远山区学校、薄弱学校实施编制特殊倾斜政策。提高农村教师的医疗卫生、住房等保障水平,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根据国家部署,继续实施“定向培养乡村教师计划”和“夕阳红”支教计划。加快青年教师成长步伐。为乡村教师配备文化生活设施,组织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丰富精神文化生活。

  (八)坚持“融杭接沪”,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格局。

  1.深入推进交流合作。深化杭黄两市教育局沟通交流。继续按照处室(科室)结对关系加强联络,充分学习借鉴杭州市在素质教育、高位优质均衡发展、教育信息化、课后服务等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作法。深入推进校际、校地、区域之间的联合互动,逐步推广杭州都市圈城市学校“1 1 n”多地结对共建模式,探索实行顾问指导、技术咨询、挂职兼职等柔性引才机制,在公平高质量的教育长三角一体化中更多分享合作红利。

  2.加大教育开放力度。落实《黄山市落实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大区域内教育资源相互开放的力度。健全长三角地区基础教育发展协商共建机制,开展联合教研,共建共享基础教育优质网络资源和课程改革资源。对接上海市杨浦区及北师大、华师大、安师大等名校,通过在我市设置分校等方式寻求合作办学。未来5年,率先在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选派干部挂职锻炼、师资培训、教育“名师工作室”合作、研学精品项目打造等领域深化协作、重点发力。加强外籍教师管理。

  3.建立健全合作机制。探索建立基础教育重大问题协商共建机制,形成共同价值理念的联合推动模式。着力打造产教融合的职教共同体,搭建职业教育一体化协同发展平台,进一步发挥闽浙赣皖九方经济区职业教育专委会、闽浙赣皖四省研学营地联盟作用。共建基础教育校长及教师培训联动平台,通过开展相关师资培训和管理干部异地交流任职等,着力培养后备人才。联合开发区域教育现代化、教育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并开展区域教育现代化水平评估。

  (九)坚持改革创新,持续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

  1.推动重点领域机制改革。坚持新发展理念,着力推动改革创新,全面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入推进集团化办学。深入推进办学改革,宣传推广集团化办学成果经验,打通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的政策通道。丰富师资流动形式,大力推进集团学校之间教师、校长的交流轮岗。逐步建立集团化办学经费保障制度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以减轻学生学业负担、学校家长满意度等区域教育发展关键指数为指标的评价体系,努力办好老百姓家门口的每一所学校。稳妥推进考试招生改革。根据统一部署,基本建立具有符合黄山市情的现代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指导普通高中加强教学研究和学生发展指导,全面使用新教材,严格落实新课标,强化高考综合改革政策宣传解读和分层培训,建立健全适应新高考形势下的走班制、选课制等教学模式,深入研究高校专业选科要求,引导学生及家长科学合理选科,推动改革平稳落地。大力推进初中综合素质评价,重点推进普通高中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加快完善初、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建设和使用办法,健全学业水平考试。加强标准化考点建设,提升教育考试招生信息化建设水平。完善民办教育分类管理。全面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民办教育法律政策,按照国家和省要求制定我市民办学校分类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全面推进民办学校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分类管理。加快构建终身学习体系。发挥在线教育优势,依托“安徽全民终身学习网”建设覆盖城乡、开放便捷的终身学习公共服务体系。加强社区教育资源建设,引导职业院校共同参与社区教育,办好社区大学,建立健全社区教育办学网络,打造学习型社会,建设“书香黄山”。持续举办“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活动,开展新市民教育、现代农民教育,对市民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明道德等教育。重视发展老年教育,进一步办好老年大学。

  2.改进基础教育教研工作。进一步发挥教研工作服务学校教育教学、服务教师专业成长、服务学生全面发展、服务教育管理决策的重要作用。完善教研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市、县(区)、校三级教研工作体系,加大教研机构专门设置、专项编制和经费支持力度,明确教研机构的工作职责,督促各级教研机构深入学校、课堂、教师、学生中间,扎实做好推进区域课程教学改革、教学诊断与改进、课程教学资源建设等工作。深化教研工作改革。鼓励各地根据不同学科、不同学段、不同教师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采用区域教研、网络教研、综合教研、主题教研以及教学展示、现场指导、项目研究等多种方式,提升教研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吸引力、创造力。落实《黄山市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课题研究管理。积极探索信息技术背景下的教研模式改革。鼓励高等院校参与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工作。加强教研队伍建设。严格按照专业标准和准入条件完善教研员遴选配备办法,探索建立专兼结合的教研队伍,优化教研队伍年龄结构,保持教研队伍充满活力。加强教研员培训,建立教研员全员培训制度。组织教研员开展课题研究,提高教研能力和教学指导水平。加强命题研究与实践,加大命题教师培训培养力度,探索建立跨市合作命题机制。

  3.深化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进一步转变教育行政职能,深化简政放权,优化公共教育服务水平。精简审批事项。对教育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继续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权力事项,进一步精简评审、评估、评价和检查事项,系统清理教育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切实方便学校和群众办事。推进网上办事。优化“互联网 政务服务”,加大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力度,推进事项材料电子化,优化流程再造,涉教事项全程网办率达100%,切实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加强服务公开。大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加强教育行政执法、监督、督导工作,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依法保障公众对教育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强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配齐配强法治副校长,推进学校治理现代化。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

  1.牢牢掌握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权。进一步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教育领导体制,健全完善市、县教育工作领导机构,建立健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深入一线调研、为师生上思政课、联系学校和年终述职必述教育工作等制度。推动地方各级党委和学校党组织切实履行好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工作机制,形成落实党的领导纵到底、横到边、全覆盖的工作格局。

  2.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总结推广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试点,建立完善以学校党组织为领导核心的管理体制和重大事项决策机制。继续单独设置中小学党组织,保证民办学校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加强学校党组织建设,推动党组织履行好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推进教育系统党的基层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创新。鼓励创建“一校一品”、“一支部一特色”党建品牌。开展好市直教育系统党组织书记抓党的建设工作年度述职评议会。

  3.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层层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链条。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实施细则成果,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持续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深入推进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加强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4.坚决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定期研判意识形态领域风险,以抓好教育系统意识形态8项工作为重点(加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加强课堂教学管理;加强对教材、教辅的审核把关;加强对学校各类宣传文化阵地的管理;加强对局机关和市直学校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等管理;加强研学旅行管理;严禁宗教向校园渗透;加强教育敏感舆情应对处置),坚持抓舆情分析、抓形势研判、抓决策应对、抓方向导向。既管好课堂,又管好课外,既管好网上,又管好网下,坚决防止和清除各种错误政治思潮、分裂主义、宗教活动对学校的侵蚀,用马克思主义占领学校意识形态阵地,确保教育系统意识形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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