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构建科学精准的环境监测评估体系。依托高质量生态环境智慧感知监测网络,实现环境质量、生态质量、污染源监测全覆盖。加强生态环境监测基础能力建设,助推生态监测网络构建,基本覆盖典型生态系统、自然保护地、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和重要水体。规范排污单位和工业园区污染源自行监测监控,建立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监督机制,开展监测质量监督检查专项行动。
十三、推动形成全民绿色生活方式
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以绿色消费带动绿色发展,以绿色生活方式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新时尚。
(一)增强全民生态环保意识
1.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开展生态文明教育活动,将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做好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党政领导干部培训体系。开展生态环境科普活动,创新生态环境保护培训方式,加大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排污许可等培训力度,提高环境管理和排污企业相关人员业务水平和法律意识。
2.繁荣生态文化。加大生态环境宣传产品制作和传播力度,结合实际和特色打造生态文化品牌,推广生态环境文化产品。鼓励创作生态文化作品,加大对生态文明建设题材文学、广播电视、公益广告、词曲创作等支持力度,通过广播电视、短视频等方式,广泛开展宣传和文化活动,正确引导公众舆论。
(二)加快形成绿色生活方式
1.开展绿色生活创建活动。推行《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试行)》,组织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创建活动,形成崇尚绿色生活的社会氛围。
2.推进绿色生活设施建设。倡导绿色出行,推进城市社区基础设施绿色化,采用节能家电、高效照明产品、节水器具,加强社区垃圾分类投放和前端分类分选,探索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3.推进绿色消费。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倡导“光盘行动”,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等陋习。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旅游、住宿等行业按规定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全面推广节能、节水、环保、再生等绿色产品。结合移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建立和完善绿色消费激励回馈机制,开展绿色生活绿色消费统计,积极引导消费者购买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高能效家电、节水型器具等产品。
(三)营造绿色和谐人居环境
1.营造安静和谐的生活环境。实施噪声污染防治行动,加快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噪声问题。合理划定防噪声距离,降低建设项目和区域开发产生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强化夜间施工管理,严格夜间施工审批和公开,鼓励采用低噪工艺和设备。加强对文化娱乐、商业经营等社会生活噪声热点问题日常监管和集中整治。建立部门协同的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机制。倡导制定公共场所文明公约、社区噪声管控规约,鼓励创建宁静社区。到2025年,各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保持在100%。
2.建设绿色低碳城市。根据城市生态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城市规模和边界,在城市更新中转变开发建设模式。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推进既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绿色节能改造,发展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创建森林城市、绿色社区。到2025年,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100%,60%以上的城市社区达到绿色社区标准。
(四)推进生态环保全民行动
1.落实企业生态环境责任。推动企业落实污染治理主体责任,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加强源头防治污染,减少污染物排放。市场主体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相关环境信息。鼓励企业通过设立企业开放日等方式向公众开放,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公益活动。
2.充分发挥各类社会主体作用。积极动员广大职工、青年、妇女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社会工作者参与环境治理的作用,建设环境保护专业志愿者队伍,开展形式多样的环保志愿服务项目,大力发挥环保志愿者作用。
3.强化公众监督与参与。完善公众监督和举报反馈机制,充分发挥“12369”环保举报热线作用,畅通群众来信、来访、网络、电话等监督渠道。大力宣传生态环境保护先进典型,支持新闻媒体对各类破坏生态环境问题、突发环境事件、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和跟踪。依法支持具备资格的环保组织依法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等活动。健全环境决策公众参与机制,保障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
十四、保障措施
明确各级各部门责任,加大投入保障,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定期开展规划实施情况评估,确保规划目标任务得到落实。
(一)强化规划引领。本规划是“十四五”时期我区生态环境领域的基础性文件,区各部门、乡镇(街道)按照规划目标,将规划主要任务、措施和重点任务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各部门编制相关规划时,要做好与本规划的衔接。将规划实施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推动全社会参与监督,确保各项任务全面完成。
(二)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区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完善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政策措施,将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与部门工作紧密结合,在部门规划或实施方案中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要求。
(三)加大资金投入。拓宽融资渠道,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规范有序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准公益性和公益性环境保护项目。鼓励创业投资企业、股权投资企业和社会捐赠资金增加生态环保投入。
(四)加强人才保障。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固废和化学品环境管理、土壤环境监管等领域以及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生态环保队伍建设,建设专业全面、职责明确的生态环境保护队伍。充实基层生态环保队伍,加强生态护林员、巡河员等业务培训和保障,加强乡镇(街道)基层生态环境监管队伍建设,通过业务培训、挂职锻炼、经验交流等多种方式,提升基层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技术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