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营造良好氛围。要通过电视、报刊、网络、微信等多种形式,深入挖掘报道一批基层开展社区服务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提高全社会对社区服务工作的认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社区治理和服务的良好氛围。积极拓展社区宣传平台,深入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推动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与和谐的人际关系、邻里关系。大力弘扬先进文化,广泛开展各具特色的群众文化活动,培育社区文化、社区理念和社区精神,增强居民认同感和归属感。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积极开展社区居民心理健康教育,及时化解不良情绪,培育奋发进取、理性平和、开放包容的社会心态。

  附件:1.社会力量参与城乡社区服务行动

  2.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行动

  3.城乡社区服务设施补短板工程

  4.城乡社区数字化建设

  5.城乡社区人才队伍建设行动

  附件1

  社会力量参与城乡社区服务行动

  1.培育发展城乡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加快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规范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程序,培育一批具有特色的生活服务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引导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区社会组织广泛参与城乡社区服务。

  2.城乡社区社会工作服务行动。在乡镇(街道)设置面向城乡社区服务的社会工作服务站,加快推进依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立社会工作室,广泛开展专业化、个性化、精准化社会工作专业服务。

  3.城乡社区志愿服务行动。依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立志愿服务站点,搭建城乡社区志愿服务平台,以困难群体和留守空巢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为重点广泛开展志愿服务,大力开展邻里互助服务和互动交流活动。

  4.城乡社区慈善服务行动。支持引导社会慈善组织和社会爱心人士面向城乡社区困难群众,开展济困、扶老、恤孤、助残等公益活动。

  附件2

  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行动

  1.城乡社区固本强基行动。健全以党组织领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为基础的城市社区“六位一体”和农村“五位一体”组织体系,推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全覆盖,组织党员参加以服务群众为主要内容的社区志愿服务活动。

  2.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行动。结合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要求,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积极培育养老服务机构和组织,增加服务供给。建立社区居家定期探访制度,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达到100%。创建一批社区医养结合服务机构,更好地满足老年人多方面需要。

  3.城乡社区未成年人关爱行动。推进儿童友好社区建设,依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社区儿童之家,拓展社区托育服务功能。推动有条件的社区建立青年之家和校外实践教育场所,根据实际提供学龄少年儿童课后托管和寒暑假集中看护服务,在村(社区)推广建立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服务站点。

  4.城乡社区助残服务行动。开展社区残疾人康复,提供家庭医生签约、康复训练、辅助器具适配等服务,为重度残疾人提供日间照料、居家服务等多种形式的托养和照护服务。结合智慧城市建设、城乡建设工程、老旧小区改造等,同步推进社区无障碍环境建设和改造。推动实现村(社区)残疾人协会全覆盖。

  5.城乡社区就业服务行动。依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加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优先为村(社区)居民中的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村转移劳动力、残疾人等重点群体提供服务。

  6.城乡社区卫生服务行动。深化推进“优质服务基层行”,持续完善城乡社区卫生服务基础设施,全面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推进社区医院建设工作,科学规划布局,结合群众需求,突出服务特色。

  7.城乡社区教育行动。统筹各类教育资源,建立健全城乡社区教育网络,推进城乡社区教育协调发展,优先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推动开展学习型社区、学习型家庭等各类学习模范创建活动,创新发展多种形式的城乡社区教育服务。

  8.城乡社区文化服务行动。推动城乡社区普遍建立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引导各类文化资源向城乡社区倾斜。

  9.城乡社区体育服务行动。整合城乡社区体育服务资源,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推动学校体育设施向村(社区)居民开放,实现城乡社区“15分钟健身圈”全覆盖。

  10.城乡社区科普服务行动。依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社区图书馆、阅览室等场所拓展科普服务功能,开展科普宣传活动,加大流动科技馆、科普大篷车进社区服务力度。

  11.平安社区建设行动。深化平安乡村、平安社区建设,落实“一区一警两辅”、“一村一辅”、“雪亮工程”,落实新建和正在审批的住宅小区建设项目按照智慧安防小区建设标准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

  12.城乡社区法律服务行动。加强和规范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引导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发展壮大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不断充实城乡社区人民调解员队伍,提供普法宣传教育、人民调解和法律援助等专业服务。

  13.城乡社区应急服务行动。整合城乡社区公园、广场等场馆服务资源,改造或完善城乡社区应急避难场所,推进应急信息化建设,完善应急广播体系,定期开展应急避险自救互救知识宣传和应急避难演练活动。全市所有村(社区)设置1名灾害信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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