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推动青少年体育训练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深化“体教结合”促进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意见》,全面推动津南区青少年体育训练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津南区建立“8421”工程青少年体育训练实施工作方案》,研究制定考核办法,实现小学、初中、高中课余训练和少儿体校训练体制的完整衔接,形成体育人才“一条龙”的人才衔接训练机制,促进优秀后备人才的培养。加强对我区柔道、棒球、乒乓球等10个天津市青少年体育训练基地的规范化管理,配齐配强教练员,不断提高青少年健康水平和运动能力。转变观念,扩大业余训练范围,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开展业余训练,参加市级比赛,增强竞技体育的整体实力。

  3.大力发展校园足球活动。加快推进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程度,开展足球活动。积极响应国家大力发展足球事业的号召,鼓励支持津南区足球运动协会工作,支持开展校园足球培训、比赛和足球夏令营活动,形成集青少年儿童培训教学、足球比赛、休闲娱乐为一体的具有津南特色的足球文化氛围。教育部门继续组织开展校园足球联赛活动,引导广大青少年养成热爱、参与足球运动的习惯。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保障体育事业发展

  各级政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体育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贯彻落实《体育法》和《全民健身计划》,切实加强对体育工作的领导,高度重视体育工作,把体育事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列入财政预算和政府任期考核目标。每年定期检查体育工作,专题研究我区的体育工作。搞好体育宣传工作,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唱响主旋律,营造促进我区体育事业健康发展的良好舆论环境。

  (二)增加对体育事业的投入

  财政拨款是体育事业经费的主渠道,必须予以保证。各级政府每年要依法将体育事业经费、体育基本建设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和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并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对体育事业的投入,确保体育事业经费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而逐步增加。

  (三)加强体育设施建设,强化体育设施管理

  按照《天津市公共体育设施规划》,将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纳入我区城市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布局,统一安排,加强公益性体育基础设施的规划和建设。鼓励社会及个人投资兴建体育设施,并在土地使用、资金贷款等方面给于优惠政策。公共体育设施必须向社会开放。学校、机关、企事业等单位体育场地设施应实现社会共享。严禁侵占、破坏体育场地设施。

  (四)加强人才教育培训

  鼓励各企业、社会团体开展各类运动项目培训,尤其是户外运动项目的标准化、系统化培训,为运动项目开展提供科学性、规范性的人才保障。鼓励校企合作,培养各类健身休闲项目经营策划、运营管理、技能操作等应用型专业人才。加强从业人员职业培训,提高健身休闲场所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和专业技能。完善体育人才培养开发、流动配置、激励保障机制,支持专职教练员投身健身休闲产业。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其对群众参与健身休闲的服务和引领作用。

  (五)深化体教结合,建立训练体系

  发挥体育、教育行政部门的各自优势,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转发的《关于深化“体教结合”促进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意见》,全面推动津南区青少年体育训练体系建设,扩大青少年业余训练覆盖面和训练项目,提高青少年体育训练水平,促进优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实现小学-初中-高中课余训练和少儿体校训练体制的完整衔接,形成体育人才“一条龙”的人才衔接训练机制。

  (六)坚持依法治体,树立体育队伍良好形象

  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体”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全民健身计划》等体育法律、法规,提高体育工作者的法律意识,依法组织体育赛事和体育活动。加强体育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勤政廉政建设,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建立学习型组织,建设一支素质高、能力强、想干事、能干事的体育队伍,树立体育队伍良好的形象。

  (七)加强体育宣传,营造体育发展氛围

  体育事业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唯有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合力,才能实现规划确立的目标。因此,我们要广泛、深入地开展体育宣传工作,动员全区人民关心体育,了解体育,参与体育,支持体育,逐步树立“自觉参与体育,崇尚健康人生”的体育理念,形成强烈的体育意识,形成巨大合力,加快我区体育事业的发展,实现我区体育事业新的跨越。

  (八)拓展场地发展空间,完善投入机制

  利用现有健身休闲设施用地、房产增设住宿、餐饮、娱乐等商业服务设施的,经批准可以协议方式办理用地手续。深度挖掘户外闲置资源,支持使用未利用地、废弃地等建设休闲项目。进一步健全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体制机制,全面落实扶持体育产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积极争取市体育彩票公益金对健身休闲相关项目给予必要资助。积极谋划设立津南区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支持我区健身休闲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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