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服务全民的终身学习体系。发挥职业教育中心学校专业优势,为退役军人和武警官兵、企业在岗转岗人员、新生劳动力、城乡待业人员、进城务工人员、农村实用人才、新型职业农民等提供多样化教育与培训。依托电大东丽分校转型,建立东丽区社区教育指导中心,高水平建设东丽区老年大学,推进社老融合。逐步完善区、街、社区三级市民学习中心建设,发展网络教育,为广大市民提供时时、处处、人人能学习的条件,建设学习型城区。

  (七)提升交流合作水平和质量

  深化国内教育交流合作。聚焦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大力加强与北京、河北交流合作力度,鼓励各级各类学校建立多种形式的校际交流合作关系。加强与上海、江苏、浙江等教育发达地区教育交流。在选派优秀校长、重点学科教师和骨干教师跨省交流培训等方面提升国内教育交流合作质量。探索与中国民航大学开展深度合作,建立附属学校。加强东西部扶贫协作和教育支援合作,继续实施教育对口帮扶。进一步加强与市内其他区的教育交流与合作,学习借鉴教育先进地区的优秀教学理念、成果和经验。

  提升国际交流合作水平。推动建立境内外校际间友好合作关系,探索建立1-2个中外合作项目,扩大学校多元文化交流。鼓励学校开展国际理解教育,在校园活动、实践活动中突出国际化主题和元素,培养学生的跨文化沟通能力。加大印尼“鲁班工坊”实训基地建设和深度合作,为推动天津职教模式走向世界发挥引领支撑作用。鼓励东丽职教中心学校配合东丽及天津企业“走出去”,校企携手参与国际产能合作,力争在“一带一路”国际技能大赛等品牌赛事方面创出佳绩、赛出新水平。

  (八)加强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

  进一步提升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水平。全面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教育教师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做“四有”好老师。加强教师职业理想信念教育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树立正确的教育观、教师观、学生观、质量观。坚持把师德建设放在教师队伍建设首位,健全一体化师德建设体系,推动师德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建立健全师德考核评价和监督体系,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称评聘、评优奖励首要要求。落实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完善教师个人信用记录和师德档案,健全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

  全面提升教师队伍专业素质。完善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制度,实现每位教师每年不少于96学时培训。面向校长、骨干教师、新入职教师等群体精准实施分层分类分岗培训。支持区教师发展中心依托京津冀和上海、江苏等教育先进地区培训资源,系统开展学校管理干部、骨干教师的培训。转变培训方式,完善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混合式研修。改进培训内容,紧密结合教育教学实际,突出新课程、新教材、新方法、新技术,不断提高教师政治思想教育、课堂教学、作业与考试命题设计、实验操作、心理健康教育和家庭教育指导等能力。增强教师适应未来改革发展、人工智能、线上教学等新技术发展的能力,创新教学场景,运用虚拟现实技术推动实现沉浸式学习、人机混合式学习,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完善教研工作体系,落实校本教研制度,注重依托高等教育资源开展中小幼教研。加强教师发展中心建设,严格教研员的选拔条件,落实教研员联系学校蹲点教研制度,建立教研员的考核和转岗、退出机制,实现教科研、信息化、培训、考试评价等协调统筹、高效衔接,为提升全区教师专业化水平,服务教育决策,提高教育质量,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配齐配强学校领导班子。完善学校党政管理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原则上担任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应有不少于5年的思政课教师或班主任等思政工作经历。建立目标导向机制,出台《东丽区学校幼儿园干部队伍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5)》,建立健全干部培养培训制度,通过多种形式为干部成长搭建平台,探索校长职级制与任期制,激发校长队伍活力和创造力,培养一批市内外乃至全国有影响力的教育家型校长。完善教师人才梯队培养培训制度,把师德表现、育人能力、育人成效作为衡量教育人才的关键因素,加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

  全面深化教师管理制度综合改革。坚持教育人才优先保障,逐步提高教育人才在全区高层次人才中的占比。持续优化教师队伍的年龄、学历和专业结构,吸引高学历人才和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深化义务教育教师“区管校聘”管理改革,形成教师交流轮岗的规范性制度,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创新编制管理,建立跨学段、跨学校(学区、集团、共同体)编制调配制度。稳步推进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形成更加科学、合理的职称评聘运行机制。完善中小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制度,优化绩效工资结构和发放办法,强化绩效工资的激励功能。将职教中心学校承担职业培训情况作为核定职业学校教师绩效工资总量的重要依据。确保教师工资不低于本区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依法保障和落实民办学校教师在业务培训、职务聘任等方面享有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权利。依法依规保障落实教师教育惩戒权,妥善处理涉及学校和教师的矛盾纠纷。建立健全教师退出机制。

  (九)构建数字化、智能化时代的智慧教育体系

  加快数字校园环境建设。继续落实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到2022年实现教学应用覆盖全体教师、学习应用覆盖全体适龄学生、数字校园建设覆盖全体学校,信息化应用水平和师生信息素养普遍提高,建成“互联网 教育”大平台。加快布局校园5g网络,探索建设智慧教室、未来教育体验中心、慕课学习中心等智能化、泛在化学习空间。学生手机有限带入学校,禁止带入课堂,通过多种方式满足学生应急通话需求,创建学校安静的督促氛围。梳理整合各类教育管理服务事项,实现教育政务信息系统全面整合和政务信息资源开放共享。

  提高大数据支撑能力。充分发挥大数据在教育教学管理、决策和服务中的作用。探索定制化学情分析和学习预测,提供个性化的学习路径和服务。加强校园图像信息、安全台账、自查情况等多维数据的校园安全态势分析,全面提升教育管理信息化支撑教育业务管理、政务服务、教学管理等工作的能力。规划建设安全、灵活、智能的校园网络基础设施,完善网络安全制度建设,增强网络信息安全监管力度,保障教育系统网络信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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