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实施相关项目来保障规划指标顺利实现,通过温泉供水厂工程、香山供水工程等5项供水工程实现用水总量、节水效能水平、供水保障水平三类指标达标,通过再生水管道连通建设工程、稻香湖再生水厂二期等8项再生水利用工程实现再生水利用水平提升,通过五一渠生态治理工程、金河生态治理工程等22项河道综合治理及生态修复项目、崔家窑湿地生态治理工程(二期)等3项雨水调蓄区建设、上庄片区循环补水工程等2项河道补水及循环工程实现防洪安全水平、水生态系统品质提升,通过市政污水管线建设工程、农村污水处理站升级改造等6项污水治理项目实现污水治理水平提升,通过海绵城市建设工程、清河片区积水治理等6项积水内涝治理项目实现海绵城市建设水平提升,通过有序调控径流量、完善排水体系降低城市内涝风险,通过水务大脑建设提高资源应用的综合效益,提升资源管理服务水平。

  第三节 完善管理制度,强化依法行政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和北京市“十四五”规划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具体情况,不断健全管理制度体系,强化河道管理、海绵城市建设等相关制度落实。整合水务执法力量,构建综合执法运行体系;加强水行政执法培训考核,提高执法人员素质能力;进一步完善水务执法协调机制以及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之间的工作衔接机制,提高执法效能;健全执法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机制,促进执法信息交流和资源共享。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使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纳入法制轨道。同时,通过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维护水事秩序,实现依法行政、依法管水目标。

  第四节 加强公众宣传,强化社会监督机制

  水务规划内容的具体实施离不开公众的认同和支持。尤其是在水资源、节水等相关内容方面,提高公众参与意识是顺利实施规划的关键。因此,加强公众宣传教育至关重要。通过多渠道宣传,引导公众了解相关工程措施的必要性和意义,并尽可能推动公众参与其中,促进各项措施顺利完成。完善信息发布制度,规范信息发布的程序、内容和范围等,进一步提高水务信息公开的水平,扩大信息公开范围,遵循建管并重、全民参与的原则,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实行水务政策法规、项目审批、案件处理等政务公告公示制度;加大水务违法行为公开曝光力度,增强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引导公众监督违法排水、偷水、污染水源地等行为。建立有效的信息反馈机制,以网络、热线电话等多方面渠道为媒介,保障群众意见畅通、及时向水务部门反馈,同时水务部门及时将结果反馈给群众,从而保证信息的双向交流。

  第五节 注重科技创新,强化能力建设

  加强水务科技投入,积极健全和营造有利于水务人才培养的机制和环境。发挥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优势,充分利用产学研用创新平台,发挥知名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资源优势,激发高校、科研院所和高新企业参与水务建设和技术创新的积极性;密切关注高校、科研机构及社会单位的重大科技成果,完善项目发现、跟踪和筛选等机制,鼓励科技成果示范推广。大力培育水务科技人才,建设一支稳定、高水平的水务管理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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