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消防安全设施建设与保障

  稳步推进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完善消防站布局,推进历史文化街区消防设施小型化,结合消防重点单位和社区建立微型消防站,推动消防综合救援与应急设施共享,实现每1.1平方公里就有一支专业消防救援力量守护,平均应急响应到场时间缩短至5分钟以内。优化“秒级响应”力量布局,提升火灾防灭一体化能力,完善“全覆盖式”应急救援体系。探索开展“智慧消防”联动工作,推进水务、消防、公安、卫生、电力、燃气、交通等数据和业务对接,建立事前预测、事中处置、事后分析的数据智能应用体系,更好的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三)优化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与救援能力

  建立应对突发事件的统一应急指挥体系,利用物联网、航空遥感等技术统筹建立构建数据资源开放共享机制。优化防灾空间布局,划分防灾分区及防灾生活圈,设立三级防灾分区,预留防灾避难空间和中长期安置空间。高标准推进避难场所建设,充分利用非首都功能疏解腾退空间,着重加强市区两级避难场所规划建设,实现避难场所社区全覆盖。完善生命线应急保障系统,建设应急供水、供电、广播通信和物资储备系统建设,形成救灾物资储备库网络体系。

  第四章 保障机制

  一、加强统筹协调力度

  把公共服务保障工作纳入党和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做好政治领导和工作指导,站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筹划布局、搭建平台、配置资源。建立本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跨部门协调工作机制,完善顶层设计、加强统筹协调。建立统一管理、分工负责、协同推进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工作实施机制,加强对标准制定及实施应用的综合协调,做好统筹规划、财政保障、监测评估和技术指导,研究解决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设中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的重大问题。

  二、优化财政保障机制

  坚持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建立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支出增长长效机制。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突出公益、专业导向原则,对于重点公共服务保障,加大区财政支持,盘活存量资产,做到财力统筹安排、项目统筹确定、管理统筹推进。完善对基本公共服务资金支付和使用的全过程监管,健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挂钩机制。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力度,鼓励社会资本与政府合作。

  三、加强人才保障工作

  继续实施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养老、助残等领域的专业人才培养计划和重大人才工程,充分发挥示范性服务机构的人才培训功能,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整体服务水平。提升基层政府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多途径增设文化等服务人才岗位,进一步提高专业化水平,完善管理服务人员薪酬激励制度,吸引更多优秀人才进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强专业人才住房保障,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优化人才住房的政策支持,为引进优秀人才提供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

  四、提升智慧服务水平

  增加信息技术在医疗、养老、教育、文体等方面的普及、连通和开放程度。打破信息壁垒加强信息互动,重点解决公共服务供给“碎片化”的问题,加强信息管理制度与技术标准的建设,保障政府信息服务行为和服务平台建设的规范化,探索建立统一基本公共服务线上网络,利用有效投资加强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扎实推进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的数字化。

  五、健全监管评估体系

  加强公共服务过程监管与结果评估体系,建立健全公众参与机制,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建立健全评价结果信息公开制度,完善定期的基本公共服务需求满意度调查制度。建立全覆盖、有重点、可追踪的项目信息库。确保街道公共服务项目落点落图,常态化追踪实施进程,定期评估阶段性成果。建立有效的基本公共服务绩效评估体系,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以市民为中心,以满意为尺度,积极引入外部评估机制,建立多元化的绩效评估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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