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规划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规划落实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实施分工,对确定的各项任务、目标、指标、重大工程落实情况加强管理,确保《规划》全面实施。切实推进矿产资源绿色、集约、高效开发利用。《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确需调整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办理。

  二、完善规划实施评估调整机制

  组织开展《规划》实施评估,全面分析规划实施的进展与成效、各项任务执行情况、指标完成情况、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等,为规划管理决策和规划调整与修订提供基础信息和依据。加强矿产资源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完善规划实施监督管理机制,明确监管的重点内容、工作部署和具体监管手段措施,分阶段检查矿产资源规划指标控制情况。《规划》实施过程中,因地质勘查有重大发现或市场及技术条件等发生重大变化,需要对规划相关内容进行调整的,应进行科学论证,并对规划调整和修编的必要性、合理性和合法性等进行评估和论证。

  三、加强规划实施情况监督检查

  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规划》顺利实施。加强《规划》宣传,形成按《规划》管矿、按《规划》办矿的意识。

  四、提高规划管理信息化水平

  以矿产资源规划管理科学化为目标,确保矿产资源规划管理的科学合理性。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辅助进行矿产资源规划管理工作,以规划管理的信息化带动规划管理的科学化;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将矿山的开发利用水平、矿山开采、资源储量增减、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等情况纳入管理信息系统,定时更新,实现信息的交换、共享,使各级管理部门能及时、准确了解情况,为矿产资源规划成果管理、规划审查、辅助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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