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提升无障碍设施建设水平。持续推动城市道路、公共交通、居住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和残疾人服务设施等加快无障碍建设和改造。实施村级残疾人服务场所和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残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残疾预防行动领导小组,健全工作推进机制,保障工作条件,加强统筹调度,确保实现各项任务目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残联,负责定期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开展调度,听取汇报,通报情况,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将所承担残疾预防工作任务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安排,逐项抓好落实。(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及其成员单位、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健全技术支撑体系

  建立健全市残疾预防专家咨询委员会,开展咨询、评估、宣教等工作。加强残疾预防科技攻关、示范应用,针对残疾预防重点难点,结合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以及地方科技发展专项等给予支持。运用大数据,做好残疾预防信息共享。(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州生态环境局珲春市分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卫健局、市应急局、市市监局、市政数局、市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抓实抓细监测评估

  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和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做好相关任务指标年度监测,及时上报年度总结。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做好残疾预防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监测评估,同时,督促进度滞后、工作不力的部门和单位及时整改。(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及其成员单位、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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