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保障措施

  (一)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

  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是办好教育的根本保证。区委区政府要把教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关心教育、研究教育、熟悉教育,研究解决教育改革发展重大问题。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选好配强教育部门及学校领导班子。坚持和加强中小学校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和保障监督作用。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建立完善风险防控机制,防止社会面风险向教育领域传导,确保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保障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着力提升青少年法治素养。加强教育行政执法与执法监督,及时查处各类教育违规违法办学行为。

  (二)提高教育经费投入

  逐步提高教育财政支持水平,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照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落实中小学校生均经费基本标准、生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结合全区经济发展水平适时提高基本标准。加大义务教育学校硬件设施建设的投资力度,确保校园标准化建设达到国家标准。

  (三)加强教育督导评估

  强化教育督导的地位和作用,有效发挥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职能。建立对学校管理和教学督导评估机制,促进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规范办学行为,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制定教育现代化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发布监测报告。

  (四)全力维护学校安全稳定

  一是区委区政府推动学校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及时化解教育改革和发展过程中的各种矛盾,加强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学校、家庭、社会和司法联动保护,有效预防未成年学生犯罪。二是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加强对师生进行宣传教育,强化各种防范演练,保障全区学校正常教育秩序和全体师生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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