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市农业农村局)
以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合作社带头人为重点,按照“需求导向、产业主线、 分层实施、全程培育”的要求,统筹开展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能力提升、种养加能手技能培训、返乡入乡群体技术技能培训、乡村治理和社会事业带头人专项培训、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示范培训等,培养适应产业发展、乡村建设急需的高素质农民队伍。
3.提升职业培训信息化水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探索推动“互联网 ”职业技能培训模式, 逐步推行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评价相关服务网上办理。
4.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完善“丹东工匠”、“手表制作大师”等优秀高技能人才评选工作,出台评选奖励办法。组建我市职业技能人才集训队,在辽宁省职业技能大赛中赛出佳绩。到2025年“丹东工匠”达到20人左右,“手表制作大师”达到15人左右,“辽宁工匠”达到10人左右。
5.深化技能人才评价机制改革(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全面推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及时纳入新职业和急需紧缺职业,满足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需求。
6.实施高技能人才操兴计划(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全市新建技能大师工作站(室)4家以上;争取2个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力争建成数控加工专业和烘焙专业2个世界技能大赛省级集训基地。
7.实施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地区职业技能提升工程(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
支持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通过新建、改(扩)建等方式,建设一批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根据地区实际,分层分级建设一批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按照国家部署组织全省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
第五节 建立高标准人力资源市场体系
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围绕做好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业管理创新、技术创新、服务创新和产品创新,鼓励人力资源管理咨询、高级人才寻访、人才测评等高技术、高附加值业态发展。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按计划开展“互联网 人力资源服务”行动,提高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水平。
加强人力资源市场规范化建设。深化人力资源市场“放管服”改革,规范实施人力资源服务许可,持续优化人力资源市场环境,激发人力资源创新创业创造活力,促进人力资源市场繁荣发展。积极发展专业性、行业性人力资源市场,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信息化、人力资源服务标准化和人力资源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用评价标准和制度。逐步实现城乡和各行业的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全覆盖,提升劳动力市场供需匹配效率。组织开展诚信服务活动,选树一批诚信人力资源服务典型。
建成丹东市智慧人力资源市场(二期)项目。创建“短零工”市场,实现“城乡住户与求职者、个人雇主与求职者、用人单位与求职者”精准画像、智能匹配、双向推送,群众足不出户就可以在线找工作;创建“农民工资源管理系统”,实时分析统计我市农民工群体就业形势、趋势;创建“就业人才大数据分析平台”,对全市就业失业情况进行动态分析预警和管理;完成灵活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档案电子化工作。
专栏7 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行动
1.培育人力资源服务骨干企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建立专业化、信息化、产业化、国际化的人力资源服务体系。重点培育一批综合性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加快发展有市场、有特色、有潜力的专业化人力资源服务骨干企业,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细化专业分工,向价值链高端延伸。
2.探索建设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积极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集聚发展,根据我市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需要,探索建设有特色、有活力、有效益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3.实施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促就业行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持续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联合招聘、重点行业企业用工、重点群体就业、促进灵活就业、劳务协作等服务。
4.培育人力资源服务业领军人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不断壮大人力资源服务专业人才队伍,培养行业领军人才,加大行业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以全国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创建为契机,储备一批诚信示范机构。做大做强重点骨干企业,重点培育一批人力资源服务业的重点骨干企业。
5.建设劳动力市场、人才市场、零工市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建成丹东智慧人力资源市场(二期)项目。 提供“短零工”市场、“农民工资源管理系统”、“就业人才大数据分析平台”、档案电子化服务。
6.监测人力资源市场职业供求信息(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