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生态保护修复。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深入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加快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抓好北环生态廊道岩溶山、猫儿山村马鞍山矿山生态修复。科学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实施12万亩国家储备林项目,推动林业碳汇资源开发利用。加大环保设施建设力度,重点抓好西江污水处理厂(二期)和中里、奇石污水处理厂建设。
加快推动绿色转型。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完善能耗总量和强度控制,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推动高耗能行业绿色化、清洁化改造。大力发展绿色经济,积极谋划eod项目,抓好已入库项目建设。实施全面节约战略,推进各类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倡导绿色办公、绿色出行、绿色消费,让绿色低碳生活成为新风尚。
(七)聚焦群众期盼,一诺千金办好民生实事。悠悠万事,民生为大。必须紧紧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把群众“盼的事”变成政府“干的事”。
千方百计稳定就业。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支持创业促进新增就业,抓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年内新增城镇就业4000人以上、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5000人以上。统筹开发公益性岗位,加强就业困难群体兜底帮扶,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开展欠薪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违法行为。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97%以上、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95%以上。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加大残疾人等困难群体的帮扶力度,做到应保尽保、应助尽助。健全养老服务体系,优化孤寡老人服务,建设一批举步可达、安全健康的养老服务设施,积极创建广西老年宜居社区。健全妇幼健康服务体系,规划建设港北区妇幼保健院妇女儿童保健大楼、托育综合服务中心港北分中心。关心青年成长,推动青年发展友好型县域建设。加快永新花园、荷城丽园、文华等安置小区的选房交房工作,让更多群众住有所居、居有所安。
提升群众健康水平。落实“乙类乙管”各项措施,做好重点人群健康服务,加快推进疫苗接种,全力“保健康、防重症”。健全重大传染性疾病防控体系,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加强紧密型医共体建设,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加快港北区人民医院住院楼、港北区第二人民医院、港北区精神卫生专科医院等项目,抓好港城、八一、西江等3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促进中医药、壮瑶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规划建设港北区中医医院、中药材产业园,主动与修正药业、桂艾公司开展定制药园合作项目。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践行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推进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场所免费开放项目,广泛性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推出一批有影响力的精品力作,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凝聚力、引领力。强化文物保护利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深挖特色文化资源,开发一批古村寨、古民居和文化古迹,谋划推进桂林郡遗址博物馆、骑楼历史文化街区、石达开人文历史等项目。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打造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继续办好平天山登山节、草根篮球赛等品牌赛事,促进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全面发展。
统筹其他社会事业。落实国防动员体制改革任务,大力支持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完善退役军人服务体系,扎实推进双拥工作,更深层次推动军民融合发展。进一步发挥群团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继续抓好外事侨务、人民防空、机关后勤、绩效、档案、保密、地方志和志愿服务等工作。
(八)聚焦和谐稳定,一刻不松筑牢发展基石。坚决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以更高水平建设平安港北,用心守护“万家灯火”。
全力防范化解风险挑战。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决防范化解房地产、金融、政府债务、公共安全、网络舆情等领域重大风险,警惕防范“黑天鹅”“灰犀牛”事件,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等领域专项整治,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加强风险评估和监测预警,全面提高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加强消防能力建设,开工建设西江消防站。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统筹做好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煤电油气运保障供应。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全面提升社会治理水平。深入推进党建引领网格管理“红格善治工程”,提高市域社会治理能力。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等违法犯罪,推动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示范点建设。加强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筑牢校园安全防线。
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谐。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扎实做好城市民族工作,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提升民族地区自我发展能力,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宗教工作理论和基本方针,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提升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有效防范化解民族宗教领域重大风险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