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聚力绿色再发展,厚植生态新根基。我们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持“生态立县”不动摇,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筑牢桂北生态安全屏障。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自治区林下经济示范县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推进气象站搬迁、漓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建设。持续推进河长制、林长制工作,构建生态环境保护“一体化”格局。做好国土空间规划及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摸排查处违法建设、占用耕地等行为,持续推进田长制工作,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严控耕地“非农化”和“非粮化”,探索引入社会资金实施土地全域综合整治和矿山修复治理,多措并举保护好生态环境。

  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加大施工扬尘、公路扬尘污染监管力度,加强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全年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3.5%以上。持续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和“回头看”工作,推进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确保水质达标。加强危险废物和土壤环境监管,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私挖滥采、越界超期开采、涉重涉危废物非法处置等严重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开展河道“清四乱”专项整治行动,强化漓江、湘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灵渠水系治理。

  落实环境问题整改。加大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的16件群众投诉件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排查力度,不折不扣按时完成反馈意见整改,做好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各项准备工作,严格按要求清退自然保护区内违规建设水电站,密切关注群众关心的生态问题,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推动绿色发展,营造良好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六)聚力民生再改善,增进民生新福祉。我们要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采取更多惠民生、暖民生举措,让政府“干的事”精准对接群众“盼的事”。

  拓宽财政收入来源。加强征收管理,确保税收和非税收入颗粒归仓;把握政策,积极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再创新高;科学谋划,力争获得专项债券资金3亿元以上;加强财金联动,充分利用各类金融工具,融资到位资金10亿元以上;整合资源资产,盘活存量资产2亿元以上;建立健全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机制;做活土地文章,加快推进界首、溶江、严关等乡镇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力争国有土地出让收入7亿元以上。做大做强国有企业,稳控债务风险,灵渠控股集团总资产力争突破150亿元,同比增长12%,资产负债率控制在55%以下。

  打造宜居兴安建设。加快“大县城”建设步伐,分类分步有序推进县城绿化美化亮化工作,积极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改革,提升城市品位。继续做好灵渠片区城市更新(一期)项目,加快推进1000户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及老旧小区、背街小巷改造,逐步疏解提升老城区。完成县城雨污分流管网工程建设,抓好灵渠水厂厂区及配套管网工程、县城市规划馆建设,完善城市功能。持续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加快全国“深化乡村地名服务 点亮美好家园”试点地区建设,打造宜居宜业宜乐宜游新兴安。

  推进健康兴安建设。因时因势优化疫情防控措施,保障好群众就医用药,重点抓好老年人和患基础性疾病群体的防控,着力保健康、防重症。广泛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努力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医疗卫生共同体,完善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一体化管理机制;推动民营医院规范化发展,支持界首骨伤医院做大做强。启动县医院整体搬迁项目,加快县中医医院和兴安镇卫生院整体搬迁、县疾控中心业务综合楼新建、溶江镇中心卫生院升级改造等项目建设,进一步提高全县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保障水平。积极举办灵渠马拉松、跆拳道等一系列体育赛事,大力倡导健康生活。

  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提升农村学前教育质量,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普通高中教育改革和中等职业教育发展,落实“双减”政策,保障控辍保学“双清零”,全面推进“县管校聘”改革。不断改善教育基础设施和办学条件,力争完成县二中教学楼、县四小和五小教学综合楼等17个项目建设,加快推进湘漓镇初级中学扩容改造为县四中。

  抓实抓细民生实事。落实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突出抓好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加强困难群众、脱贫户、监测户就业兜底帮扶和移民后扶力度。推进社保参保扩面提质增效,确保各项养老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加大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力度,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健全未成年人和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护、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等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深入实施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深化殡葬改革,加快推进城市公益性、经营性公墓项目建设。尽心尽力办好惠及百姓的“十项民生实事”(附后),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抓好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深刻汲取“10·17”和“1·28”森林火灾教训,从严从实抓好森林防灭火工作;扎实做好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强化安全生产整治,压实“四方责任”,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持续增强重大风险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能力,加快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继续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积极创建自治区食品安全示范县。持续推动依法治县工作,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健全现代化社会治安防控、公共安全管理、社会矛盾调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面实施“雪亮工程”,持续推进平安兴安工作,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信访突出问题调处化解力度,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强化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持续做好“双拥”工作。巩固拓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成果,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方面迈出新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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